黄启权介绍,在1991年3月12日省市人大代表视察福州市文物工作反馈会上,福州市正式决定用市政府挂牌形式从速保护一批名人故居。1991年9月,经调查研究,福州市政府公布了第一批64处市区名人故居,比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予以挂牌保护。
从1991年10月到1992年1月,这64处名人故居全部挂上了不惧风雨的搪瓷烧制的“福州市名人故居”铭牌,包括陈衍故居、陈若霖故居、高士其故居等。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福州市公布的最大一批名人故居。
20多年过去,这些故居有的已经升格为各级文保单位,其他的仍以“福州市名人故居”的名义得到妥善保护。这些故居门前依然挂着独具时代特色的搪瓷铭牌,经历风雨,见证历史。
“这些故居中绝大部分当时还不算文保单位,原则上不受文物法保护。可以想见,如果不是挂牌保护起来,很多都会在城市建设中面临被拆的命运。”黄启权说。
1991年3月现场会确定的不仅是一件件具体实事,还有惠及长远的机制举措,那就是:抓紧修改《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制订《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规划》。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从1989年4月开始起草,这次会议之后,福州市文物、法律工作者马上加紧修订,到1992年6月底形成了第五稿,后来又论证、修改,再论证、再修改。最终,到1995年10月,十五易其稿才敲定。从启动制定《条例》到最终定稿,前后历时八年。
1995年10月27日,时任福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主持的福州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1997年1月23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颁布施行。这个条例的制定施行,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领域也是率先之举。
2013年6月28日,福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这个《条例》的修订版,后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福州市三坊七巷保护规划》也经历了多次修订、完善、提升的过程。
2008年,福州市委托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编制完成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2020)》,2014年10月17日获省政府批准公布实施。2013年9月,《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的技术审查会,上报省政府批准。
“建章立制,为福州留住文化的根脉奠定了法制基础,确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序推进。”福州市文物局局长吴聿建说。
近年来,福州市先后投入40多亿元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工作,全面梳理老城的历史记忆、古城符号和福州元素,彰显古城风貌。
时至今日,经过多年持续接力保护,福州古城“三山两塔一条街”总体格局,及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保存较为完整。
“城在山中,山中有城。”“有福之州”富有特色的山水城市空间格局被吴良镛院士誉为“东方城市设计的佳作”,这里也成为很多人畅游山水、清新呼吸的上佳之选。
今天从历史中走来,未来始于足下。
“当历史的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沉寂之时,唯有文化以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形态留存并传承下来,它是我们民族独立品格的历史凭证,也是我们满怀信心走向未来的坚实根基和力量与智慧之源。”
保护文化遗产,就是要共同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以求延续民族的灵魂和血脉,让我们的子孙后代面对苍天知晓: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