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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老人

善待老人

2015-10-14 09:00:05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刘花娥
  金秋桂香浓,美菊爆满山,一年一度的九九重阳节将至!
  重阳节,又称菊花节、茱萸节。自春秋战国以来,沿袭重阳日登高、赏菊、插茱萸之习俗,人们在这一天佩戴茱萸,聚会饮酒、赏菊赋诗,消灾求吉,由于农历九月九日,日月并阳,两九相重,“九九”谐音“久久”,所以重阳节又是寓意健康长寿的“老人节”。唐代重阳被正式定为民间的节日。时至今日,国家于1989年将每年的重阳节定为“老人节”;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法律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2013年,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给予重阳节这个传统的民俗节日以“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之新的内涵,标志着中华“孝道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据了解,1999年我国已进入国际公认的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超过2亿,占总人口的14.9%,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老年人生活所面临的风险和难题入手,提出了全方位的解决对策,为广大老年人带来了福音。但从实施情况看,社会效应不尽人意。据调查,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后的中秋节及老年节期间,“光顾”养老机构的亲属仅占四分之一,“老年节”远不及“儿童节”“三八节”“教师节”等节日的关注度高;“养儿防老”之观念根深蒂固,把赡养等同于只管老人的食宿,很少考虑老人的精神需求,更有甚者,名为“养老”,实为"啃老",有霸控老人财权却生活虐待、打骂老人的现象。这表明,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子女们的约束作用不大,社会敬老风气不浓,相当一部分人的敬老意识匮乏,养老矛盾仍较突出。
  目前,我国正在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顾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以保障养老服务的需求。但养老资源供求失衡,城乡发展不协调,服务水平不高,专业护理人员缺乏,服务管理机制滞后等问题突出,严重制约了养老事业的有序推进。因此必须加大对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力度,弘扬敬老、爱老、助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同时不断强化职能部门的维权责任意识,尽快探寻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养老服务之路。
  “孝”,上为“老”下为子,子承老,长幼尊卑,次序分明,乃最直观的孝行。“孝”,乃是晚辈对长辈的尊敬和感恩。一个“孝”字,反映了人类内心深处最神圣的情结。孔子曰:“孝,德之本也”。善待老人是我们的责任和本分,不尽孝道枉为人!“老人不图儿女为家做多大贡献”,能够感受到那份孝心就足矣。生养之恩大于天,切莫忘:“孝”乃为人之本!
  养老,依然是当代中国所面临的难题。尽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不断完善,但距离社保全国统筹的终极目标还有一段路程。我们能够做到的就是要呵护和关爱老人,竭尽所能满足老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让老人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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