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作为儒家,把《论语》从诸子著述中拔出给予特殊地位,也不难理解。《汉书·艺文志》在沿用刘歆《七略》分类法时,把《论语》与《孝经》、小学都附于六经之后列于“六艺略”(颜师古注:“六艺,六经也”),而不列于“诸子略”,就是这样做的。但是这“六艺九家”中的后三家与“六经”还是有质的区别。当时这三家都被视为“传”,亦即解经的著述而不是经本身,正如《诗经》有齐后氏传、韩内外传、《春秋》经有公羊、谷梁与左氏“三传”一样。换言之,《论语》当时的地位与左丘明、韩婴等人的著作相当。而东汉的王充还说:“《论语》者,弟子共纪孔子之言行,……以其遗非经”,明指《论语》并非经书。王充指出,那时规定五经都用二尺四寸的长简钞写,而像《论语》这样的书则只能用八寸短简。(《论衡·正说》)李零列举考古出土的实物,表明这个说法是确实在遵行的(35-36页)。
可见在当初儒家那里,《论语》的地位绝对无法与“五经”相比。直到北宋中期以后,刘敞首倡“七经”之说,《论语》才首次列入其中。南宋末年,朱熹把《论语》和《孟子》、《大学》、《中庸》列为“四书”,并抬高至“五经”之前,当时又出现了“十三经”之说,也把《论语》列入。
所以,《论语》被尊为经典,并非古儒传统,而是宋明理学的特点。即使把儒家学派当作信奉的对象,《论语》本身在儒家学派中的地位也是值得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