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读书 > 秘史再现

古案今审:武松怒杀潘金莲按当代法律应该判多少年

2013-11-27 17:40:32 来源: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里有很多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其中就包括了打虎英雄武松斗杀西门庆一案。此案若发生在今天,武松等人又会受到怎样的处理呢?

  武松斗杀西门庆案

  哥哥被害官府不理

  武松杀人报仇雪恨

  如花似玉的潘金莲嫁给了身材短矮的武大,不久就与西门庆勾搭成奸。在王婆的鼓动下,西门庆和潘金莲用砒霜毒死了武大。觉得哥哥死得蹊跷的武松为兄报仇上阳谷县县衙门告西门庆与潘金莲因为奸情杀人,知县收了西门庆的贿赂,以武松提供的证据不足借口敷衍他。武松见官府不给主持公道,就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为兄报仇雪恨。知县见事已至此就不敢再搪塞,当即升堂审理。由于此案涉及武大、潘金莲和西门庆三条人命,知县无权作出判决,就写了一份公文。派人把武松和王婆等涉案人员押到东平府申请发落。东平府尹把要上报给提点刑狱司的卷宗改轻了,还去找刑部的熟人帮忙,就是想为武松开脱罪责,争取减轻处罚。最终,武松免于一死。被脊杖四十,刺配两千里以外。

  如今因为义愤杀人属“情节较轻”

  而若依据现在的法律,武松杀死潘金莲和西门庆都是处于故意。所以犯了故意杀人罪。但对武松一般是不会处以死刑的,因为他的行为是刑法所规定的“情节较轻”。所谓“情节较轻”,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义愤杀人、大义灭亲、防卫过当、因受被害人长期迫害而杀人等。武松是出于义愤而杀人,符合“情节较轻”的情况,依据《刑法》的规定,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古案今审·王婆

  当时依宋律应绞死

  结果凌迟处死

  当时将王婆凌迟(千刀万剐)处死。大概是考虑到王婆罪行恶劣。用这种执行方法更能显示法律的严惩不贷,也更能平民愤。

  如今构成故意杀人罪

  也有可能处以死刑

  若依现在的法律,王婆与西门庆和潘金莲三人一起策划并实施了毒杀武大的行为,是共同犯罪。

  西门庆和潘金莲已死,不能再追究他们的罪责,但王婆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现在没有凌迟之刑,死刑的执行方式是枪决或注射。

  古案今审·知县和府尹

  当时为武松减轻罪行

  知县府尹均犯罪

  知县和府尹为使武松获轻判而私自修改案卷,按宋律。他们是犯了“官司出入罪”,也就是将有罪的人判为无罪,或者将重罪判为轻罪。武松的情况就是将重罪判为轻罪。

  依当时法律,应以重罪和轻罪的刑罚差额来处罚知县和府尹。所谓刑罚差额,举例而言,有期徒刑一年半与有期徒刑一年的差额是半年,又如流刑与徒刑(流刑重于徒刑)的差额在当时规定为有期徒刑一年。

  如今私自修改案卷

  为徇私枉法罪

  知县和府尹为使武松获轻判而私自修改案卷,若在今天,他们都可能构成徇私枉法罪。

  犯徇私枉法罪的,处五年以下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古案今审·审判程序

  当时法行政机关合一

  死刑案经三级审理

  在宋代,死刑案件要经过县、府和提点刑狱司三级司法机关的审理才能定案。古代的地方行政长官同时也是司法官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履行侦查案情、提起公诉和作出裁判的职能。所以,审理此案的知县、府尹无不是身兼多职。

  有案件发生时,是由基层司法机关即县衙先行立案审理。县衙对于徒刑、流刑和死刑案件无权作出判决,其在调查案情、提出初步意见后,将案件报给上一级审判机关府处理。

编辑:牛雪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