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作为刑事案件的第二审级,可以判决徒刑以上的案件,只是对死刑案件无最后决定权,在调查、审理后还得继续上报给提点刑狱司最后作出判决。
如今公检法各司其职
最多二审就能结案
与古代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合一不同,现在不但两者分开而且司法职能也是由公检法三个机关分担,各司其职。
刑事案件必须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完成后公安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审查,之后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武松一案的处理流程依今法应如此。
今天的审判制度是四级两审制,案件最多经过一审和二审就结案。普通的刑事案件是由县法院进行一审,但死刑案件比较特殊,《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的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相当于府)。
武松和王婆都涉嫌杀人,可能被判死刑,所以此案的审判程序应该是:首先由中级法院进行一审。作出判决后,如果十天内没有上诉,则一审判决生效;如果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则案件要到高级人民法院(相当于提点刑狱司)进行二审。二审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不能再上诉了。
判决生效后,对武松的刑法须立即执行,对王婆却还不能立即执行死刑,因为死刑判决都必须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核准了才能执行。
武松案在宋代的审判程序
有死刑案件发生,县衙先立案审理
县衙无权对死刑案作出判决,在调查案情、提出初步意见后,将案件上报给上一级审判机关府(相当于现在的中级人民法院)
府对死刑案无最后决定权,调查、审理后继续上报给提点刑狱司(相当于现在的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提点刑狱司作出判决。
此案若在现在的审判程序
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之后,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
由中级法院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
十天内武松若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若武松不服一审判决,要在十天内提起上诉,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二审为终审判决。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