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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做主导、企业为主体 文化产品“送出去”更要“卖出去”

2015-02-05 16:41:13 来源:人民日报 巩育华 曹玲娟 毛 毛

  2月4日,2015年的普通一天。在国外,德国的观众可能正在收看华韵尚德制作的中国专题节目《来看吧》;越南一户人家因慈文传媒集团等出品的电视剧《老马家的幸福往事》聚在一起;非洲观众正通过四达时代搭建的数字电视运营网络挑选自己喜爱的节目;而从中国引进的《好歌曲》正在英国紧锣密鼓地制作中。

  “英国国际传媒集团买了《中国好歌曲》的版权,不仅要制作英国版《好歌曲》,同时还要帮我们代理全球发行权,如今已经卖给巴西、越南等国的电视台。”灿星制作公司宣传总监陆伟介绍,如今,越来越多的民营文化企业开始尝试海外掘金。

  以前主打文化交流,如今出口的文化产品越来越多

  “原来中国文化‘走出去’主要以政府、事业单位为主,现在正逐渐变为以资本或企业为主体。”北京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认为,民营文化企业主动去挖掘海外市场,尤其有意义。

  在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绍坚看来,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提出十几年了,前些年,主要以对外文化交流的形式,在当地举办推介中国文化的活动。“这些活动对外交、侨务工作帮助很大。但过去太倚靠这种方式,民间交流的积极性和潜能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文化司副司长周虹观察,一些在国外举办、以外国人为受众目标的文化活动有时很难吸引人,参加者大多是为捧场而来的熟面孔。

  “相比之下,企业以赢利为动力,会更经济地计算投入产出比,民间对接民间,在推介中国文化上大有可为。”刘绍坚介绍,“真的要让外国民众了解中国文化,我们必须要完善以往的思路。‘走出去’战略,一要明确主体是谁,过去政府是主体,现在应扮演主导作用,给在这方面有意识、有能力的民营企业一个推力。以前注重对外文化交流,现在要大力开展对外文化贸易。”

  陆伟认为,“免费的午餐恐怕得不到重视。《中国好歌曲》卖给英国国际传媒集团的价格是按国际通行的惯例确定的,有付出,才会通过不断开拓新市场来收回投资,销售得越好的节目可能带来的影响力越大。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外国希望了解中国,促使许多企业出海寻找赢利点

  为什么如今民营企业“走出去”渐成气候?

  陈少峰认为,早些年,一方面是民营企业实力比较弱,另一方面,国内市场本身发展速度很快,民企纷纷抢占市场,很多企业没有“走出去”的愿望,也没有急迫性。刘绍坚同意这一看法,“往外走,面临的风险会更大,包括制度上、经营上、人才上的,甚至还有汇率损益上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