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市民张先生在九江论坛发帖称其在龙开河路福建商城欧派橱柜遭遇到了“潜规则”。七月中旬,张先生参加了欧派橱柜预付1000元折抵2000元的活动,在交付2000元预付款后,张先生就反悔了,想追回预付款,因为他发现价格太贵了,根据厨房尺寸算下来,总额竟然比其预算超了一万多元,如此大的差价让张先生却步,他与欧派员工商量退还预付款,欧派工作人员表示坚决不退。
欧派老总亲自出面解决
“根本没有定下来任何东西,只是量下尺寸就要2000元!现在也不是差不差这2000元的事了,而是我们消费者的权益是否能得到保障,霸王条款,潜规则!我决定用法律的武器捍卫消费者的权益!”张先生在网上发帖称。此帖一发,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回应,不少网友回帖表示在购物时也遭遇了同样的经历。
发帖两天后,张先生接到了九江欧派橱柜董事长刘伟的电话。刘伟从朋友那儿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向张先生赔礼道歉,并解释原因。刘伟说:“客户对行业的不了解,员工说得不到位,造成了这次的误会。”为获得顾客的谅解,刘伟为其制定了家装方案,并打了个低折扣,还赠送了小礼品。张先生称:“‘一把手’出面解决问题还算是有诚意!”他对刘伟制作的新方案很满意,对新价格表示可以接受。
交付定金难追回签订合同需谨慎
其实遭遇到这样“潜规则”的不止是张先生一人,许多市民消费时都遭遇过类似的经历。九江论坛一网友发帖声称:“我上次在扬子地板(装修效果图)定了40㎡的复合地板,推销员要我交500元定金,后来我把房子卖了,买了别人装修好的房子,要他退款,扬子地板的老板就是不退。”同时,网友“东方红”发帖回复:“我也是在扬子地板交了500元定金,后来我把房子卖了,买了装修好的二手房,要他退款,就是不退,说是定金不是订金。”
到底定金该不该退还?记者采访了市消费者协会,原来定金与订金有所不同。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如果定金超过交易总额的20%,则合同不成立。为避免类似纠纷,市民在与商家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事先约定好,同时多了解我国《合同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不同。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且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准的20%。在法律上,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又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订金是指预付款的一部分,只能抵充货款,不具有担保性质,无论哪一方不履行,都必须将其如数返还给付订金的一方,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九江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