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西安市开始选拔一批优秀教师赴菲律宾华校开展为期一年的任教。
据悉,选派赴菲律宾任教教师由国务院侨办按因公出国外派,支付国际往返旅费等费用,在国外工作期间的月薪标准为8000元人民币;国侨办对派出教师的学校,按每人每月予以2000元人民币的补贴。菲律宾华校将负担外派教师在国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医疗保险和其他税金等费用。
选派的教师要求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吃苦耐劳,勇于奉献,善于与人沟通;业务精通,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粗通英语,身体健康,无严重病史的优秀教师。任教时间为一年。
目前,西安市外侨办正会同市教育局对候选教师进行审核上报。(西安日报 记者 郝迎利 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