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吕丽霞 见习记者 张萍 吉文艳)记者近日从我市召开的物业服务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我市将明确物业服务收费调整要求,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管理。
截至目前,我市登记在册的物业企业28家,从业人员700余人,物业市场已初步形成。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的物业企业管理,市物价局、建设局近日转发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建厅下发的《关于重新修订印发<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因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成本费用变化,需要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应与业主大会协商,业主大会须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签字同意变更物业服务合同相关条款后,重新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的物业服务收费,须办理《收费证》并认真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收费单位须在《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表》及《收费证》有效期内实施收费。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授权,负有监督和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的直接权力,将成为直接的责任主体。该通知还明确了容积率、绿化面积等条件符合国家建设标准的多层住宅小区,可参照高层住宅三级收费标准(0.90元/㎡·月)执行。
《通知》明确要求,各物业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重新修订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单方涨价和随意涨价,切实维护业主权益。各物业企业要提高服务意识和精细意识,建立专业的、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处理好服务与效益的关系。据悉,我市明年将组织有关部门对物业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实行强制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