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辱尸案终审现场,俩恶棍领死、一恶棍获刑15年。
登封的一个色魔,强奸19名女性,其中有3名是未成年女学生;沁阳的两个恶棍,守在学生回家的路上,将一名15岁女生绑架后,先杀害、再侮辱尸体,还向受害人亲属勒索钱财。5月25日、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分别在登封市和沁阳市公开宣判了这两起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恶性案件,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法院核准3恶魔死刑判决的终审裁定。
□今报记者 何中有 陈亮 通讯员 王克磊 孙明 朱建锋 孙志强
【案例一】
预谋绑架 魔爪伸向15岁女生
2007年起,焦作沁阳的李建桥、靳怀中就多次预谋绑架他人。他们的作案目标是家中有钱的中小学生,作案流程是:“先绑架人,要来家人手机号,然后把人弄死,最后威胁家人往卡上打钱。”
预谋绑架期间,多名小学生成为他们的目标,但终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愿”。2008年11月,二人正式行动,靳怀中把妻弟赵保成拉入伙,让其帮忙往车上“拉”小孩。
2008年12月2日晚,3人去“寻人”,赵保成跟踪一个小女孩,直到她开门进入一间很不错的房子,还查到这家人有两辆轿车,遂觉得这家条件不错,应该很有钱,“明天晚上就弄这家”。
次日18时许,3人开车到女孩回家的必经之路。10分钟后,15岁的女孩经过这辆车时,靳怀中把门打开,赵保成突然迎面抱住女孩,直接塞进车里,李建桥则加大油门把车开走。
赵保成中途下车,李建桥、靳怀中将车开到沁河大堤上,在获得女孩家人的联系方式后,他们采取用手、胶带捂口鼻,围巾勒脖子的方法将女孩杀死。令人发指的是,靳怀中还对女孩的尸体进行了猥亵。
当晚,李建桥给女孩的伯父发短信,索要42万元赎金。
2008年12月5日12时许,当李建桥再次给女孩家人发信息时,民警从天而降。
杀人辱尸 俩恶棍终审获死刑
昨天上午,沁阳市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在这里公开宣判此案。省妇联工作人员、沁阳市妇联工作人员、沁阳当地学生代表、受害者家属等百余人旁听了宣判。
当3名被告人被依次带入审判庭时,被害人家属突然大哭起来,大声叱骂3名被告人,并高举着被害人的照片,希望15岁的少女能看到恶魔是如何受到法律严惩的。“他们3个真是丧心病狂,我侄女太可怜了。”被害人的姑姑高女士说,侄女学习不错,性格又乖巧,懂事听话,全家人都指望这个孩子呢。
此案经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焦作中院认为,李建桥、靳怀中、赵保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将受害人杀死,3人均构成绑架罪;靳怀中在掩埋受害人的尸体时,对尸体进行猥亵,构成了侮辱尸体罪;3名被告人在沁阳市多个居民区、学校等地寻找绑架目标,社会危害和民愤极大。
焦作中院作出判决:李建桥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绑架罪、侮辱尸体罪,判处靳怀中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赵保成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3名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11000元。
此后,李建桥、靳怀中不服判决,上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昨天,省高院经审理认为,李建桥、靳怀中在整个绑架过程中,行为积极主动,作用相当不分主次,均系主犯。李建桥案发后多次给被害人亲属发信息索要赎金,靳怀中对被害人尸体有侮辱行为,两人行为均极其恶劣,给被害人父母造成了巨大打击,给当地社会造成了巨大的不安全感,依法应予严惩。省高院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二人死刑判决的终审裁定。
【案例二】登封色魔 宿舍强暴中学女生
2002年6月至2008年3月,登封男子杨知欣在登封市城区、东金店乡、大金店镇、告城镇、卢店镇、唐庄乡等地,采用勒脖子、以杀死被害人相威胁等手段,对高某、李某某等19名少女实施了奸淫。
在其强奸的被害人中,包括幼女3人。因为使用暴力,还造成3名被害人轻伤、6名被害人轻微伤。
实施犯罪时,杨知欣一般都是将被害人拖到庄稼地、菜地、树林等处奸淫。
最令人发指的一起案件是,2007年6月3日晚,杨知欣潜入登封市卢店镇某中学女生宿舍,掐住受害女生的颈部,并对该宿舍其他学生进行威胁,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
系列强奸案发生后,当地警方提取了现场遗留物,对周边数十个村庄进行了基因排查,终于在2008年3月将杨知欣抓获。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杨知欣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知欣不服,提出上诉。
2010年5月25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在登封市公开宣判此案。杨知欣不仅在偏僻野外拦路强奸,还在被害人的家门口、厂区甚至窜入中学宿舍内大肆实施犯罪,其主观方面恶性极大,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罪行极其严重,故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杨知欣的死刑判决。
■警方在行动
原阳县公安局对学校周边大筛查
昨天,记者从原阳县公安局获悉,针对近日全国各地多所校园及幼儿园频发安全事件,原阳警方对学校附近闲散人员进行了一次大筛查,同时,侦破涉校刑事案件2起,查处治安案件4起,保障了孩子们的安全。目前,基层民警已重点走访了不在学校、无职业青少年和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人员13人。
记者 王秋欣 通讯员 魏学义
伤害未成年人案件 法院从快、从严惩处
昨日,省高院刑二庭庭长陈殿福表示,近一段时期,我国的福建、广西、广东等地接连发生多起伤害、杀害在校学生、幼儿园儿童的重大恶性事件,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令人触目惊心,已成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人心稳定的大问题。
发生在沁阳的绑架女学生、侮辱尸体案,发生在登封的强奸女学生案,恶魔均把未成年在校女生作为侵害对象,均在当地引起了巨大恐慌。
为此,省高院周密部署了对两案的审理工作,刑二庭积极听取省、市妇联的意见,合议庭遵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当严必严”的要求和省法院关于“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部署,依法从严、从快审理两案,增强群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