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程光文) “谢谢姜法官,您的一席话让我茅塞顿开,我接受你的意见”7月12日,在山阳县人民法院户垣法庭里,被告张华(化名)紧紧握住商洛中院姜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以往的暴躁与嚣张气焰荡然无存,至此一件可能引发恶性事件的离婚案件在商洛中院法官的协助下得以圆满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万丽(化名)与张华2007年经人介绍相识,2009年9月23日在山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后,发现彼此性格差异较大,时常为琐事发生争吵。为避免矛盾激化,万丽在西安打工,彼此之间很少联系。在今年正月回家过年的20多天时间里,万丽发现彼此感情没有任何改变,确实没有办法继续生活下去,无奈之下诉请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受理该案后,在通知被告张华应诉过程中,张华态度极其恶劣,坚持不同意离婚,并扬言要打断万丽的腿以泄心头之恨。在7月5日开庭审理中,被告情绪极度不稳定,考虑到双方结婚已近两年,承办法官想方设法做双方思想工作,希望双方能吸取教训,重新和好。虽经法官多方努力,万丽还是坚持要求离婚。看到万丽坚决要求离婚的样子,张华暴跳如雷,如果万丽能返还彩礼及赔偿其他损失12万元可以同意离婚,否则休想离开此地。看到双方剑拔弩张的情形,不知不觉已到下午五点左右,承办法官决定延期到7月12日重新调解此案,希望给双方一个星期时间好好考虑一下彼此的现状。
再次调解中,承办法官不厌其烦的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采用“背靠背”的方法与原被告沟通,虽然张华情绪有所稳定,态度有所转变,但是双方经济差距依然很大,此时商洛中院来山阳法院“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的姜法官看到此情此景后,主动做起被告张华的工作,耐心听取他的的倾诉,细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仔细分析开庭判决可能导致的法律风险。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两级法院法官两天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了返还30000元的离婚协议,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本案的顺利调解,既达到了“案结”,又实现了“事了”,无形中避免了因婚姻家庭纠纷而导致暴力事件的发生,确保了辖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