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08年,山东临沂务工男子刘刚购买146头仔猪,途经动检站时,工作人员称猪不合格,缴费重检合格后不久,仔猪全部死亡。刘刚向临沂政府反映情况过程中,被送进荣军精神病医院精神科,强制打针吃药。2009年,刘刚再次被强制送回原病区。刘刚现已起诉临沂市多部门。
近年来,“被精神病”事件屡有发生,引起社会极大关注。辽宁籍在山东务工人员刘刚,近日就向《法制日报》记者反映了他的遭遇。刘刚究竟是精神病还是“被精神病”?究竟谁有资格鉴定精神病?《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详细调查。
特别调查
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近日下发的一纸裁定,似乎意味着打工者刘刚和山东省临沂市有关部门长达数年的“恩怨”已经到了“了结”的时候。
在这些年里,刘刚一边不停地四处反映情况一边在网上发帖申述,上述事件一度被山东省有关部门列为重点考察的网络舆情事件之一。
为仔猪上访被当成“精神病”收治
刘刚原籍辽宁省北镇市中安镇三李店村,其后来到山东省临沂市务工为生。2008年的时候,他与老乡吴闯从江苏省东海县购买146头仔猪,途经山东省郯城县动检站检查时,工作人员称这些猪不合格。
“当时,检查人员让我们交300元,重检合格,到辽宁老家后第二天仔猪开始死亡,至4月6日全部死亡,损失8万余元。”刘刚对记者说,“在那个时候,这就是我的全部家当。”
因为认为在生猪检查过程中存在违法现象,于是,刘刚来到临沂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
“那一年的9月19日,我到临沂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当天晚上大约5点钟左右的时候,一位工作人员给我一张去临沂市畜牧局处理此事的介绍条。没想到,两分钟之后,就被人强制推上车,拉到市救助站。5分钟之后,被送进荣军精神病医院精神科二区,强制打针吃药,我反抗就用医用的布带将我捆绑起来强制进行。第二天检查我没有病,但不放我,必须等救助站来人。10月8日,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让我在很多材料上签字并在出院单上签字,签字后被放出。”刘刚向记者回忆了当时的情景。
这就是刘刚向记者描述的第一次被关入临沂市当地的荣军精神病医院的经历。为了进一步了解当时的情景,记者又来到荣军精神病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临沂市民政局进行采访。
“这个事情也是老问题了。”临沂市民政局负责信访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并向记者出示了临沂市民政局对于刘刚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记者看到,答复意见中写道,2008年3月19日,信访人刘刚随货主吴闯从江苏省东海县贩运猪苗途经郯城县,因动物检疫和猪苗死亡问题与郯城县畜牧部门发生矛盾纠纷。2008年9月19日下午,刘刚到临沂市委、市政府南门处上访,出现精神异常,行为失控,险些自缢,在市直机关保卫科有关同志的阻止下,刘刚才免遭不测。
关于刘刚上访一事,答复意见书中描述道,“上身赤裸,下着衬裤,狂躁不安,蹦跳喊叫,头撞墙地,啃吃树叶,救助站值班人员无法与其正常沟通……救助站值班人员认为:刘刚精神异常,收留在救助站内容易发生意外,应到医院诊断治疗。护送人员表示赞同”。
对于刘刚入院后的表现,临沂市民政局将其描述为,“……经医生诊断其患有 癔症 精神疾病。这种病人在发病期间,如不及时控制治疗,其精神失常行为可能对其本人、他人及公共秩序带来危害。考虑上述原因和人道主义精神,临沂市荣军医院对患者刘刚进行了免费收治。初始,刘刚曾数次出现狂躁不安、行为过激、扬言自杀等非常行为,给正常医治带来很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