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嫁给“高富帅”,生活条件好。为了不显得寒酸和有面子,姐姐贷款买房买车,每月还贷款让家里生活都成了问题,最后丈夫不堪忍受,起诉离婚。
条件好妹妹有钱有面子
小志(化名)是汪清县一名民警,小娟(化名)是一个个体花店老板。两人2009年经人介绍结识,当时小娟27岁,比小志年长两岁。小志家在农村,家境一般,小娟父母下岗,家境困难,小娟早年辍学,在汪清县开了一间花店,生意还算兴隆。小志一下班就到小娟花店帮忙,两人渐渐有了感情,2009年9月结婚。
妹妹小英(化名)比姐姐小5岁,从小学习好,大学毕业后,还凭借自己的能力还完念大学时助学贷款,在吉林市一重点高中任教。2010年,小英和相恋多年的“高富帅”男友结婚。结婚时,男友父母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大房子作为婚房,还给儿子买了一辆高级轿车。另外,公婆还在一个海滨城市以小英名义买了一套海景房。 从结婚开始,每年春节小英夫妻都要开车回娘家,满载各种年货,还有厚厚红包。小英回到家里,父母乐开花。
有反差姐姐开始不平衡
见到妹妹生活幸福,小娟原本是高兴的,可时间长了心里开始不平衡。尤其是过年,亲戚聚在一起时,难免谈论起姐妹的生活,“你看这姐俩,真是从小看到老啊……差距越来越大啊!” 这些议论难免到了小娟耳朵里,慢慢地,她产生强烈反差和不满。
为攀比姐姐贷款买房买车
为了让大家看到自己过得不比妹妹差,今年年初小娟就张罗买楼。
当初小娟结婚时,婆家给买了一个70多平方米的顶楼,小娟将楼卖掉,又贷款买了一个100多平方米的楼,豪华装修花了近20万。夫妻为此每月要还贷款2000多元。
买房之后,小娟又要买轿车,丈夫觉得应该缓一缓,但她无论如何都要买,结果又花15万买了车,为此每月又多了2000多元的贷款。房贷、车贷加起来每月要还近5000元,而两口子每月收入除勉强还贷外,吃饭都成了问题。 小志为此数次和小娟争吵,但小娟不以为意,还嫌小志家条件太差,才让自己过得这么累。
上法庭姐姐离婚了
为此,小志起诉到法庭要离婚。
“我不想离婚,我对他还有感情,我知道我有点虚荣过分,可我也有苦衷,我妹妹过得那么好,我过的啥日子?亲戚朋友都笑话我,我改还不行吗?”法庭上,汪清人小娟哭着说。
“我们结婚前了解不多,结婚这几年,她光想着和妹妹攀比,看人家有房有车就受不了,根本不想我们自己的日子,对她来说钱比人重要,我们俩的人生观、价值观根本不一样,趁没孩子,赶紧离婚,谁也别耽误谁!”丈夫小志很坚决。
4月15日,汪清县人民法院法庭上,这起因为攀比导致的离婚案,最后离了。 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原告小志与被告小娟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共有的房屋由小志所有,汽车由小娟所有,各自承担房屋、汽车的按揭款,原告小志补偿被告小娟人民币4万元。(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