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在一个单位的两口子因为琐事在单位门前发生争执,孰料在拉扯过程中单位的大铁门突然倒塌,结果砸中妻子导致其截瘫。遇到这样的“离奇事故”,也许很多人也就自认倒霉了。然而,法官通过调查却认为单位大门存在质量问题,判令单位担负30%的赔偿责任。
夫妻门前吵架,大门突然倒塌
家住济南章丘的刘素华和丈夫赵亮同在章丘一家铸造公司上班,平日里相处和睦,工作上互相照应。小两口还有一个乖巧懂事的十多岁儿子,一家三口生活的其乐融融。前不久的一天,因为一点小事,刘素华和丈夫吵了起来,并哭哭啼啼的跑出宿舍,嘴里还念叨着要去寻死,丈夫赵亮也随后跑了出来。
两人一前一后跑到公司大门处又僵持起来,刘素华将铁门拉开要出去,赵亮又把铁门推回去不让其出门,两个人赌着气来来回回的拉扯着大门。就在这时,平日里安安稳稳的铁门竟突然倒了下来,正好砸中了刘素华的身体,刘素华顿时觉得身体不听使唤,无法动弹,丈夫一看情况不妙,赶紧叫车将妻子送往医院。经过医院全力抢救,刘素华保住了性命,却再也失去了站起来的能力。经鉴定,刘素华伤及胸背部,致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并截瘫,腹部以下失去知觉,损伤构成二级伤残。
一句提醒,夫妻俩状告单位索赔
伤痛已经让刘素华难以承受,加上高昂的治疗及陪护费用,让本来就经济状况一般的夫妻俩难上加难。
就在这时,有人提出了大门质量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罪魁祸首,如果不是质量问题,两人随意的拉扯,大门不会轻易倾倒。这个提醒让夫妻俩看到了一丝的希望。但是,新的问题接踵而至,当丈夫找到他们之前上班的公司负责人时,对方却一口回绝“大门质量绝对没有问题,况且是因为你们自己的原因导致大门倾倒,我们没有责任赔偿”。
协商已经没有可能,夫妻两人决定诉诸法律,但是令两人不敢奢望的是,“法律真的能给我们带来新的希望吗?”
法官判定,大门质量有问题单位须担责
接手这个案件的是章丘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靳先香,庭审前,靳庭长对刘素华夫妇和某铸造公司双方进行了多次庭前调解,因为赔偿金额差距过大,双方只能进入庭审程序。庭审中,双方就基本事实达成一致,只是对赔偿标准、赔偿比例还存在较大争议。
靳庭长在认真分析研究案件后,认为原告与丈夫没有正常开关使用大门,操作不当,强外力导致大门脱轨,系大门倾倒的主要原因。原告与丈夫均存在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被告单位自制的铁门,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错,作为大门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原告造成的损害,应承担次要责任。综合案情,被告单位对刘素华的损害承担30%的责任,比较公平合理。经过计算,刘素华 夫 妇 共 计 获 得 赔 偿314552.47元,扣除被告已支付医疗费6万元,余款254552.47元。(山东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