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钱管理、分配上,大家都遵守陈俊定下的“规矩”。陈俊对团伙每种分工都设定了明确的收入标准:每次卖淫后,卖淫女能够从嫖资中分得一半,负责开车接送卖淫女的陈某每天300元,发放招嫖名片的每天100元。“工资”实现每天一结,从不拖欠。
“生意”好的时候,该团伙会拉拢同在网吧上网的一些中学毕业生帮忙发名片。因为收入立时兑现,这些人都乐于参与,并不介意“生意”是否合法。
成员多为“新生代农民工”
承办检察官王学涛发现,该案团伙成员包括卖淫女,均是生于农村、辍学后外出打工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有一定的文化,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物质和精神需求高,工作耐受力却明显偏低。”王学涛认为,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在渴望尽快融入城市生活时,本身的劳动技能匮乏却导致其难以被城市接纳,现实与理想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小静原本是在昆山某电子厂实习的女工。2012年四五月间,小静在网吧认识了团伙成员孙小波,两人迅速成为恋人。两人的生活开销很大,但收入并不高,于是小静在孙小波的劝说下辞去工作,卖淫赚钱。小梅今年刚刚18岁。2012年10月,小梅与汪兴成为恋人后仅仅两个月,就在汪兴的带领下加入了该卖淫团伙。而小赖15岁就离开了云南农村老家,赴江浙一带打工。
“高昂的生活成本、冷漠的社会歧视等因素,造成这些青少年价值观扭曲,最终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王学涛介绍说,本案中,陈俊等人采用强奸手段迫使年轻女性从事卖淫,采用非法拘禁的犯罪手段要挟他人,同时,随意拉拢“毕业即失业”的无业青年进入派发卖淫名片的行列,这些行为均成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宁的不稳定因素,放大了原有的社会危害性。
承办检察官认为,社会应当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尤其是要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的重视关注,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教育机会,加强技能培训,完善进城配套政策,帮助他们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金晶 王学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