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律师阅卷工作做了充分安排,由于本案涉案人数众多,律师数量庞大,阅卷时间可能会有冲突,为了保障每位律师能及时阅卷,检察机关对此做了特别照顾,保证每位律师来到时都能阅卷。
所卖“神汤”内加有毒物质
在法庭上,控辩双方展开了多次交锋。法院对吴泽衡的举证权、质证权等多项权益提供了保护。公诉吴泽衡虽然面临很多很荒唐的案情细节,但本着严肃公正的司法态度,检方仍然需要找出逻辑性很强的证据链条。吴泽衡在深圳开设的弘熙御膳馆中,将普通的几味中药材标榜成了几千块一碗的“神汤”。公安机关却在侦查中发现这些汤药的配方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质:制川乌和附片。即便如此,吴泽衡和组织成员依然辩解自己不懂中医,不知道有毒。为了证明吴泽衡是知情的,检方通过努力,找到了负责配置汤药的刘某某在2013年3月提交给吴泽衡的一份请示称,“在所用药材中,仅有7种在食品允许添加的中草药范围内,2种在禁用范畴内,其余处于模糊地带等等,关于药品秘方添加入食品,有一些必然会和现行社会的有限认识和法规相冲突,考虑到我们会受关注,那么关于采购、贮藏流程中,我们该把握一个什么样的原则尺度,是光明正大地做还是需隐秘和有所防备。”吴泽衡收到请示后,未予以重视和制止,反而辩称经过他“加持”,配方可以“去其毒性”。
同时,公安机关还聘请了广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刘某某深圳暂住地扣押的配方样品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证实了其中含有乌头等违禁物质,公安机关还咨询了珠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出具了《关于食品安全咨询有关问题的回复》证实,川乌、附片不允许添加到食品当中。
在吴泽衡的弟子中流传最广的吴泽衡拥有“神力”的故事是,据说有位弟子的身份证弄丢了,吴泽衡说,明天你到某处去看,身份证在桌子下面。第二天弟子前去查看,果然发现了身份证。另外是有次一个弟子的手机放在饭店的窗台上,被服务员不小心碰到地上手机屏幕开裂,吴泽衡以手覆盖用手将屏幕自动复原。这两个故事很多弟子都是通过口耳相传得知,迄今为止,也并未找到亲见者。在法庭上,检方也曾就此让吴泽衡再次还原一下手机屏幕,吴很坦白地说,这就是个把戏。
10月30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泽衡等5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吴泽衡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80万元;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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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华藏宗门”为邪教?
符合“两高”对邪教的认定
珠海市检察院“华藏”案件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刑法第三百条中的“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具体到“华藏”一案中,“华藏”宗门教首吴泽衡谎称具有佛教、禅宗、少林寺永化堂衣钵传人的身份,冒用了佛教名义建立“华藏宗门”,神化教首吴泽衡等,均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邪教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