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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8·12”善后安置工作进展顺利

山阳县“8·12”善后安置工作进展顺利

2015-08-20 09:31:10

来源:商洛之窗

   商洛之窗讯(杨 林  阮班海)为切实做好“8·12”突发特大山体滑坡灾害遇难者及失踪人员的善后安置工作,山阳县从“准”、“快”、“实”、“细”四个方面入手,全力抓好工作落实。截至8月19日19时,山阳籍17户28名遇难及失踪人员家属已全部签订补偿救助协议,其中15户26人已完成补偿资金兑付。

  在摸底上求“准”。灾害发生后,山阳县本着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组织善后安置组,联合公安部门,积极与企业、镇村反复对接、认真核实,为遇难失踪人员逐人建立家庭成员信息表,精准确定每位遇难失踪人员本人基本信息及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有关信息,锁定善后安置对象,通报遇难失踪人员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为精准做好遇难失踪人员家属救助补偿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在行动上求“快”。按照市抢险救援救灾指挥部17日全面启动善后安置工作的要求,山阳县立足灾害发生地、善后安置任务重的实际,紧扣一个“快”字,集中领导、集中人力,迅速启动善后安置各项工作,于19日8时,全面完成了遇难及失踪人员亲属DNA血样采集工作。同时,各县区、五洲公司与所有遇难及失踪人员家属面对面进行了补偿救助协商。截至19日19时,山阳县全面完成补偿救助协议签订工作,其中15户26人已完成补偿资金兑付。

  在责任上求“实”。对灾害涉及的商洛籍56名遇难失踪人员,按照“县区接待、分散安置”的原则,落实辖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外地9名失踪遇难人员,按照“公司牵头、工队安置”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制。所有遇难失踪人员落实1名企业人员、1名公务人员、1名所在地村组干部“三对一”善后安置工作责任制,制定“三对一”包抓工作手册,夯实责任、明确要求、限定时限,全力做好遇难失踪人员家属的各项善后工作。

  在工作上求“细”。根据近年来各地发生自然灾害救助补偿标准,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统一救助补偿标准,做到救助补偿政策标准到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失踪遇难者家属补偿救助协议书和特别授权委托书,做到救助补偿协议签订到位。指挥部统一将救助补偿款划拨到遇难失踪人员所在地县区政府,按照协议签订程序予以兑现,做到救助补偿兑付程序到位。对遇难失踪人员家属,逐户落实由镇村干部负责的善后维稳跟踪责任,做到善后维稳工作到位,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截至19日19时,共签订补偿救助协议39户56人,完成资金兑付21户33人,其中山阳县全面完成补偿救助协议签订工作,已有15户26人完成补偿资金兑付;商州区签订协议1户1人,丹凤县签订协议4户5人,商南县签订协议1户1人,这三个县补偿资金已全部兑付到位;柞水县签订协议13户18人;洛南、镇安两个县和五洲公司各签订协议1户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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