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安排,今年6月市二届人大第30次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54次主任会议研究,定于2011年5月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各级政府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二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及配套规章、标准、制度建设情况;三是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编制、人员及执法装备保障情况;四是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情况;五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及自律情况;六是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于2011年5月31日前,对我市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及时函告商洛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电话:2335831)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