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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要求确保公租房资本金足额到位

2011-07-12 08:22:14 来源:

  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记者11日从财政部获悉,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

  《通知》指出,各地要按照签订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尽快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对于不同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要尽快确定具体的投资模式和投资主体。各地可按照20%比例,测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需求。

  《通知》明确,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投资主体,分别由企业和政府解决项目资本金。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配建以及由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其项目资本金由相关企业自行解决,政府可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予以支持。政府直接投资和政府组建投资公司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由政府注入项目资本金,其项目资本金资金可从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市县政府公共预算安排的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的资金,以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渠道筹集。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大政府筹资力度,确保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及时足额到位。对于应由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县级筹资存在困难的,市级要帮助解决;市级筹资存在困难的,省级要帮助解决。各地解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的资金来源,首先要立足于政府预算安排资金,特别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通知》还要求,市县财政部门要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及时支付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