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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信件办理情况的通报

2013-01-22 10:13:26 来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一年来,各县区各部门按照《商洛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紧紧围绕“畅通渠道,方便群众,倾听民意,解决民困”这一宗旨,积极做好市长信箱来信办理、答复工作,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成为党和政府与公众网络交流沟通的重要桥梁,在听取民众呼声,为民排忧解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市长信箱来信办理工作,现将2012年市长信箱来信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止2012年12月31日,市长信箱共收到市民来信184件,办结信件159件,占来信总数的87%,逾期未办结的25件,占总数的13%。市民来信中,咨询类67件,占36.4%;投诉类81件,占44%;建议类32件,占17.3%,其他类4件,占2.2%。

  从来信内容看,群众反映、投诉转办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城市建设、市容管理、住房保障、物业服务、城乡道路、社会保障、移民搬迁等七个方面,共147件次,占总件数的79.8%,多为投诉举报类。其中反映物业、住房、供热、小区建设等问题47件,占来信的31.9%;反映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问题28件次,占来信数的19%;反映农村道路、城乡公交,农网改造等方面问题19件次,占来信数的12.9%;反映劳动社会保障、学生就业、军人安置、医疗卫生等问题18件次,占来信数的12.24%;反映户籍管理、婚姻生育等问题15件次,占来信数的10.2%;反映农村低保、移民搬迁、村级事务管理等问题12件次,占来信数的8.2%;反映教育科技等其他问题8件,占来信数的5.4%。

  从办理情况看,市直部门对市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积极认真,回复及时,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妥善解决,办件回复率和群众满意率较高。市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林业局、扶贫局、药监局、教育局、民政局、计生局、工商局、农业局、水务局、交警支队、供电局、国税局等单位办理速度快、办件规范、处理问题及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达100%。市人社局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经办人员认真负责,办件及时,较好地办理回复了来信人的信访问题,切实解决了来信人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市交通局指定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信件的日常管理工作,把信件办理工作具体落实分解到有关科室和人员,明确职责和任务,实行限期办结制,促进了办理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运转;市城管局在《市长信箱》办理过程中坚持分管局长负责审核把关,拟办科室负责协调督查,经办单位负责处理解决,围绕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大督办力度,提高了《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的规范率和满意率。

  从纵向看,县区政府办理市长信箱信件较差。商南县、镇安县、丹凤县办理情况相对较好,商州区、洛南县、山阳县办件回复率和群众满意度较低。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市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重视

  支持下,在各承办单位和经办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和充分信赖,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重视程度不够。少数县区和个别市直部门对市长信箱信件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尚未建立有效的办理工作机制,办件拖拉疲沓,超时现象严重;少数单位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认真调查研究解决,采取“一推二拖”的办法,将属于本部门负责落实的问题和矛盾推给其它部门,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久拖不结,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二)办理质量不高。个别县区和市直部门在办理回复群众来信投诉时,调查研究不深入,处理问题不彻底,解决问题不到位,特别是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物业、供热等问题,回复内容和办理工作避重就轻、敷衍塞责,致使市民反复投诉。少数单位服务意识不强,信件回复格式不规范,内容答非所问,模棱两可,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或解决不彻底。

  (三)办理力度不大。一些单位在办理来信过程中,面对面地调查协调少,解决实际问题少,导致办理进度缓慢;个别单位甚至在收到市长信箱交办单后,束之高阁、置之不理,导致信件逾期件、积压件时有发生。有的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处理结果。有的部门没有认真做好登记批转手续,经多次催办仍然不能报送答复情况,直接影响了信件办理时效。

  三、几点要求

  2013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办理制度,改进办理方

  法,提高办理质量,加大对群众诉求问题的处理力度,使人民

  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长信箱是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情、体察民意、集中民智、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渠道,是折射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办理来信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一定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推进商洛和谐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认真负责的做好市长信箱办理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办理时限。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职责分明、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办理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接收、办理、反馈三个环节,使信件办理工作转办快捷顺畅,督办扎实有力,反馈准确及时,结果网友满意。要加快办理进度。建议、咨询类的信件,自签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信件反映问题与调查结果事实相符,现场协调可以解决的投诉、求决类的信件,自签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情况特别复杂,需要经过反复调查、协调才能解决的,在签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所反映问题处理不彻底而导致的重复来信,应当认真对待和处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重新答复来信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复的信件,要及时说明原因。

  (三)提高办理质量。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严肃认真办理市长信箱转办的事项,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加强对回复用语的审核把关,要求格式规范,文字简明扼要,内容问有所答,表达清晰完整,措辞得当平和,用语礼貌文明。对需要多个部门协调办理的网上来信,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办理。对来信提出的工作建议,要虚心采纳;对咨询有关政策、工作程序等情况的,要依据法律规章,条理分明,耐心细致,明确答复;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要高度负责,克服困难,认真解决。要严遵守保密纪律,特别是对检举揭发问题的网上来信,承办单位不得将控告、检举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交给被控告、检举的对象;未经控告、检举人同意,不得公开控告、检举人的姓名、身份及联系方式。

  (四)严格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有关“市长信箱”交办信件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从2013年起,市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市长信箱”办理工作监督机制,定期对各地各单位办理工作进行考评。市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要定期对“市长信箱”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群众投诉信件和反馈的不满意信件进行重点督查,对个别单位办理不力、群众满意率低、出现重复投诉的单位,市政府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处理问题敷衍塞责,信件回复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2012年市政府网站市长信箱信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

编辑:王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