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文 翔 陈维智)在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中存在一些特殊的人群,他们一般不易管理,或者不服从管理,也就是通常提到的重点人。对这部分人各地出台的规定、制度、要求也不少,但执行落实起来却凯歌难奏,未收到预期效果。镇安县司法局在实践中认为,一项项规定、一条条意见、一个个办法,仅是构成制度的基本要素,只有把接受、教育、管理、救助、培训等有机连接,开出治本的“药方”,才能起到并驾齐驱、系统联动、整体推进的作用。全县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190人,按期解教101人,在册89人,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
开出“镇静剂”,使矫正对象诚心改造。为了做好辖区服刑人员中重点矫正对象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主动深入重点家庭及所在村组农户,召开座谈会,建起对象思想“体检表”,勾出每一位矫正对象社会关系架构图,为分析和掌握其思想状况打下基础。通过个别谈话、走访、心理测试等各项具体措施对重点人多接触、多观察、多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矫正对象入矫时的心理、行为特点和需求变化等规律,将教育矫正过程分为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教教育三个阶段,接收矫正后3个月内为入矫教育阶段,解除矫正前3个月内为解教教育阶段,中间为常规教育阶段,镇安县大坪镇创出的这种“三段矫正法”在《西部法制报》等多家媒体也进行了报道。
开出“明目剂”,使矫正对象虚心矫正。将每位矫正对象分村、镇、县三个层面,划归到若干个社区网格里管理,每个网格配备了专职矫正员、信息员和社区志愿者,制作了网格管理分布图,形成了“条块结合”、各方参与的格局。建立“信息库”,列出每位矫正对象问题清单,完善和健全社区矫正的12类文书、15种台账和12种档案,做到卡、册、牌信息准确,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建立联系卡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者、社区矫正监督人与矫正对象,逐一签订监督协议书,与矫正对象近亲属建立“联系卡”;建立矫正对象行为表现反馈制度,把矫正对象每月活动情况、公益劳动、考核分数反馈其本人及家庭;建立分类管理制度,根据矫正对象犯罪事实、犯罪性质和主观恶意程度、社会危害程度,将其划分为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经济犯罪与刑事犯罪等不同类型,实行精准到人,分类矫正,达到导航明晰,措施具体的目的,全县矫正工作正从“漫灌”到“滴灌”、“粗放”到“精准”转变。
开出“理疗剂”,使矫正对象用心矫正。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要突出权威性。主要落实在重点人的基本管理制度上,如报到、个别谈话、迁居、外出请销假、会客等。镇安县司法局坚持拧紧“螺丝帽”,对不同矫正个案的动态变化进行明察暗访,实行每月对重点人召开一次摸排分析会,结合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表现、犯罪类型、社会危害性、重新犯罪的可能性,以计分考核为基础,将矫正对象定为严管、普管和宽管三个级别,实施区别对待,因人施策。
开出“润肺剂”,使矫正对象舒心生活。“情”是对重点人员管理教育和亲情感化的手段,在工作中不能带有对重点人轻视、歧视或蔑视的心理,要做到“五心”,即在矫正纠偏中要满腔热心;在教育过程中要极具耐心;在日常考察中要体贴细心;在解决重点人的实际困难中要付出真心;在关爱帮扶中要以情换心,让党和政府的温暖惠及每一位矫正对象的家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