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供稿:朋红霞 李军强)为准确贯彻增值税减免税政策,规范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提升增值税减免税管理质量,商洛市国税局年初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增值税减免税管理的通知,并在全市货劳税业务工作会议上,对加强和规范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再次统一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局务必按照《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陕西省增值税减免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2012年第9号)和《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陕西省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的公告》(2013年第2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对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情况进行“回头望”,对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的执行及办理程序、时限、档案资料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市局货劳科成立两个检查组于8月11日至22日期间对各县(区)增值税减免税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各县(区)局增值税减免税管理较为规范,档案资料较为完整健全,能准确贯彻增增值税减免税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或备案程序进行审批或备案,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个别单位对部分增值税减免税政策理解不透彻、政策依据引用错误、档案资料不规范不全面等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形成书面反馈意见并和各县(区)局主要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座谈,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整改。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及时完善减免税管理档案资料,及时改进减免税管理的相关措施,对于加强和规范增值税减免税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