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实效,突出整改。坚持把整改放在突出位置,把促进工作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评议调查前,要求受评议工作的主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未评先改;评议调查期间,我们将收集到的意见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要求对照问题,采取措施,边评边改;集中评议后,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市检察院印送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并跟踪检查督办,限期内做好整改工作,专项工作评议整改情况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增强评议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建议市委将专项工作评议结果纳入部门、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评议结果为“基本满意”格次的工作主管部门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集体;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当年不得评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