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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治污降霾 共筑蓝天白云

2015-04-02 09:19:15 来源:

  近年来无论是各级党委、政府,还是社会公众都非常重视我市禁烧烟煤工作,自2011年市、区政府下发《关于商洛市中心城区禁烧烟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以来,特别是2013年10月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商洛市中心城区禁烧烟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后,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商州区委、区政府采取“重拳出击,铁腕治污”等一系列强硬措施,使中心城区烟煤使用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禁烧烟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几年来的努力,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明显提升。2011年以来,市区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国家Ⅱ级以上的天数年均达350天以上,特别是2014年,城区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Ⅱ级以上的天数362天。其中I级天数191天,占总天数的52%,创商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记录,空气质量位居全省第一。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商州区政府把禁烧烟煤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定期召开会议,扎实安排部署,全力推动此项工作开展。去年11月6日区委常委、副区长和区环保局局长亲自带领区创模办、区丹治办和区环境监察大队相关工作人员对第一批未按时限完成改造任务的蓝商商州西管理所、商州区信用联社、商州区城关小学和商州公路管理段4家区级单位“一把手”进行了现场约谈,并对蓝商商州西管理所等4家单位提出了具体改造时限要求,全力推进禁烧烟煤工作深入开展。
  2013年3月1日市直燃煤锅炉监管权下放后,商州区负责全面监管。区环保局根据此项工作的开展进度,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各片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具体包抓人员是直接监管人”的工作机制,将在册的170家222台锅炉划分到每个干部职工名下,并要求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每月5日、20日必须到所包抓的锅炉单位进行现场督促检查,确保改造工作进度信息准确。并从2014年8月份开始对第一批53家燃煤锅炉改造工作进度情况在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商州电视台每月10日进行通报,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从今年1月份开始又对第二批65家改拆单位进行进展通报,强力推进禁烧烟煤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今年,中心城区65家81台燃煤锅炉急需改造。燃煤锅炉改造是市、区政府联合治理、改善和提高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造福中心城区市民的一项惠民工程,我们将会按照市人大出台的《决定》及市、区政府的《通告》要求义不容辞地承担起改造工作的责任,争取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任务,为建设我们共同的家园,为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商州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商州区创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