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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务公开 推动基层民主

2015-05-25 08:51:06 来源:商洛日报 - 商洛之窗

  推行村务公开是实现农村基层民主政政治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和途径,是尊重村民知情权,调动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积极性,培养村民的民主意识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村干部威信,促进村干部廉洁自律,强化农村监督机制的重要环节;是化解干群矛盾,增强干群相互信任,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是巩固民主选举成果,建立民主管理新机制,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重要因素,也是推进农村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市村务公开实现了全覆盖。一是大力宣传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陕西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提高广大村干部和群众的参与意识,市、县(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公开栏、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内容、目的、意义以及具体要求,有效扩大党员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把宣传新《办法》同宣传党在农村的惠民、利民政策结合起来,把学习新《办法》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干部群众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责任意识,提高其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二是依据新《办法》,及时制定公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继续坚持公开。并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国家给予农民的补贴,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全市共设立村务公开主要目录25项,其中政务公开8项,事务公开11项,财务公开6项。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每月公布一次。当群众对公开的内容有问题反映时,村民监督委员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如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经核实后由村民委员会重新公布,对群众的询问必须在10日内给予解释和答复。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新《办法》落实,各级都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村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定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工作。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县(区)综合考核内容之一,并将考核结果进行评比表彰。强化镇(办)政府的检查和指导,定期督查村委会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情况,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通过推行村务公开,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四权”,达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目的,密切了党群干群的关系,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从而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引向纵深发展。   (倪红斌 王京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