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宣传部,商洛日报社、市文联、市文旅局、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市文联各协(学)会:
根据市委办《关于<印发商洛市文学艺术奖励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做好第二届商洛市文学艺术奖参评作品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出更多同新时代相匹配的文艺精品,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进一步繁荣发展商洛文艺事业,为新时代商洛追赶超越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二、申报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2.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3.参评作品需在国、省、市重要奖项中获奖或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
4.参评作品必须具有合法版权,一般为独立创作,联合创作的由其中一人申报,但须取得联合创作人授权。
三、申报条件
1.奖项设置。商洛文学艺术奖每两年进行一次评奖,今年是第二届评选,奖项设置为文学、戏剧、书法、美术、摄影、音乐六个艺术门类。
2.参评范围。作品作者必须是工作岗位和户籍在商洛市的本土作家、艺术家、文艺工作者。作品创作时间为2019年11月至2021年11月。
3.参评内容。文学类包括剧本、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等作品;书法美术包括篆刻作品、雕塑作品;戏剧以商洛传统剧种为主;摄影以艺术摄影作品为主;音乐以商洛民俗、流行等原创歌曲为主。
4.申报主体为创作者个人,申报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申报方式
1.市直参评作品由商洛日报社、市文旅局及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归口推荐;市文联各协(学)会由市文联推荐报送;县(区)参评作品通过县(区)党委宣传部统一推荐报送。
2.申报材料需提供:
(1)第二届商洛文学艺术奖作品申报表一式10份;
(2)参评作品10份;
(3)参评作品获奖证书、文件及能够证明国内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新闻报道、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有关材料;
(4)相关授权书或协议书等;
(5)第二届商洛文学艺术奖作品作者鉴定表(经同级纪检、综治、卫健、信访部门鉴定意见);
(6)如有其他补充性材料也可提供。
附件:
(联系人:张超,电话:2313390,邮箱:80882062@qq)
中共商洛市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