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 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补偿标准将实施动态调整 并且——
昨天,国土资源部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今后我国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将实施动态调整、逐步提高并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
该《通知》多项涉及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其中包括用地预审时足额落实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费直接给到农民个人;鼓励单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
新的文件中首次提出征地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问题。
对此,国土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表示,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中房屋作为附着物予以补偿。但近年来城镇化速度加快,征地拆迁量越来越大,而随着房屋价值的凸显,征地中的拆迁房屋作为附着物补偿,很难满足被拆迁农户的需要。因此,《通知》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规范征地中农民住房拆迁补偿行为,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和社会稳定。
《通知》要求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年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未及时调整的,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通知》提出,对于新上建设项目,在用地预审时就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核算征地补偿费,足额列入项目概算;要求市县按照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补偿安置费用直接、及时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纠正截留、挪用的问题。
专家解读
最大意义在于保障农民利益
著名经济学家刘正山在今天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通知最大的意义在于保障农民利益。
刘正山介绍,近些年来农民的征地纠纷事件位居各种社会矛盾的前列,该通知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征地纠纷。
“其中征地补偿费直接给到农民个人这项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刘正山说,以前,征地补偿费是发放到乡镇或村集体,然后乡镇或村集体还要按照一定分配比例进行分割,这个过程中间就会出现一些令农民不满的现象。“现在省去了中间环节,补偿安置费直接发到农民手里,维护了农民利益。”
刘正山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四部分,后三部分费用应该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如果各级部门能严格按照通知执行,足额发放征地补偿费,相关纠纷事件会大大减少。(YNET 北青网 法制晚报 记者 郭媛丹)
文/记者 郭媛丹
通知的部分内容
用地预审时足额落实征地补偿费
推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
征地补偿费直接给到农民个人
鼓励单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落实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
充分征求被征地农民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