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灿刘平
量刑不均衡是刑事司法的一个世界性难题,近年来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探索解决方法。在大数据时代下,随着人工智慧(指由人工制造出来的系统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对司法的影响日渐增大,利用IT技术建立和完善量刑资讯系统就成为普遍做法。其中,澳大利亚的量刑资讯系统被称为世界上最详尽、最复杂、最精密的司法资讯研究系统之一。
量刑资讯系统助法官判案
在建立量刑资讯系统方面,澳大利亚的新南威尔士州一直走在前列,其最先构建了前案信息数据库,为法官提供获取资讯的便捷网络途径。新南威尔士州从1980年开始进行量刑改革,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量刑数据,建立量刑资讯系统,到2003年升级为量刑资讯研究系统,为法官提供有关法律、事实及量刑数据的相关统计资讯,从而为其处理类似案件作出参考。
该系统包含相互关联的八个子系统,即刑罚统计资料库、裁判资料库、个案摘要资料库、量刑原则与实务资料库、当地量刑设施资料库、进阶记录资料库、电子法官手册资料库、立法资料库。
此外,该系统还包含了执行日期运算系统、最近法令、犯罪搜寻套装软件、量刑委员会相关出版品等;其涵盖范围包括所有的法律图书、立法规定、已决案例、量刑原则、量刑数据等等。
该系统提供的第一层次资讯是所有的裁判文书全文和立法规定,第二层次资讯是个案摘要、量刑原则、电子法官手册等,第三层次资讯是及时更新的量刑统计数据等参考资料。
新南威尔士州在2008年设立量刑资讯研究系统之环境犯罪量刑数据库,可以具体说明量刑资讯研究系统的概况。该数据库中的数据来源于1998年1月1日以来土地与环境法院及其他法院的量刑判决,具体信息包括:案件名称和案号、管辖情况、主要罪名和其他罪名、刑罚种类、犯罪行为的各种情节以及犯罪行为人的各种情节等。
就客观情节而言,信息主要集中在犯罪的严重程度,要素可以细分为:犯罪是否存在经济原因或犯罪人是否因犯罪获利、是否对环境造成可预见的破坏、是否可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是否曾经对犯罪原因进行控制、行为人的主观罪过、犯罪所造成的环境破坏、是否因监管者命令而实施犯罪行为,以及最高刑罚。
就主观情节而言,要素可以细分为:犯罪人的前科、犯罪人是否提供合作和协助、犯罪人是否悔罪、犯罪人是否一贯表现良好、犯罪人是否认罪及认罪时间、犯罪人是否缴纳罚款和赔偿损失、是否出于一个犯意实施数个犯罪行为。该数据库的使用者只需输入上述关键词就能搜索到相关裁判文书的全文。
对量刑过程结果大有裨益
该系统最初免费使用的主体只有法官,后来扩大到公设辩护人和法律扶助律师。主要使用者包括一审法官、二审法官,下级法院法官要遵循上级法院法官的建议和见解。
但是,该系统并不为法官直接提供量刑结果,更不直接指导量刑过程,只是提供类似案件的最高量刑和最低量刑,并将自由裁量权最终保留给法官。
另外,律师和检察官也会把在系统中查询所得资料用于量刑辩论和上诉参考。此外,政府部门、图书馆和科研机构等也可以通过购买使用。登录者进入系统后,可以查询所需要的法律资料,以及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并对有用资源进行复制。
那么,该系统的用户体验究竟怎么样呢?新南威尔士州土地与环境法院的首席法官约翰·普勒斯顿认为,量刑资讯系统对法官决定量刑结果和量刑过程都大有裨益。
就量刑结果而言,首先,环境犯罪量刑数据库不仅提供了类似案件的量刑结果,而且提供了决定量刑结果的犯罪行为和犯罪人的客观情节和主观情节;其次,量刑数据库还有利于上诉法院进行复审,便于根据相关信息对下级法院的量刑予以监督,甚至推翻原审判决。
就量刑过程而言,首先,量刑数据库提供了量刑原则,通过已决案件明确了特定时间内的量刑模式;其次,量刑数据库还有利于实现刑罚个别化,便于根据全部量刑情节在已决案件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之间选择适当的刑罚。
因此,量刑数据库虽然并不能覆盖所有的案件事实和量刑情节,但是提供了必要的考量因素和方式,以内部的透明公开促进了平等原则的实现。
量刑资讯系统定位合理
量刑资讯系统是综合运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理论成果,采取数学模型的统计技巧和信息技术,将相关法律规定、审判经验等有机结合为一体的系统;通过运用资讯科技对庞大数量的已决个案进行持续的类型化分析,为法官对未决个案的量刑提供参考,从而努力实现“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的平等原则。
澳大利亚的法官和学者都认为,任何法学资讯系统都只是提供参考资讯以协助司法审判,量刑资讯系统只是资讯辅助量刑,绝非电脑量刑。换而言之,量刑资讯系统只是“法官有用的仆人,而非决定个案量刑的主人”。
(作者单位:罗灿,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调研处;刘平,湖南省宁乡县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