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买?多为淘宝店主 来刷信用
那缘何会催生如此巨大的快递单买卖市场?多方证据显示,快递单买方多为淘宝卖家。前述快递单卖家就告诉记者,其出卖的快递单多用于淘宝刷信用。为此,他还总结了一套刷信用的窍门,并一一告知记者。
据其介绍,因为淘宝对假物流信息的监管,快递单必须是未经快递公司扫描,并包含有完整物流信息,“那些网上快递号自动生成器是没用的。扫描了也用不了。圆通是18点前扫描,你必须在这个时间点前刷。”
随后,记者进入了一淘宝卖家互刷信用的QQ交流群内。群内多位卖家也向记者证实,可以使用快递单“刷信用”,也有不少快递单卖家在群内推销快递单号,大多为圆通、申通快递单。
调查显示,淘宝近期加强了对店主的相关监管。通过购买快递单成功进行造假行为的一个关键是,必须赶在快递公司当日扫描快递单前购得快递单并完成整个造假行为。这也使得快件一旦进入程序,快递单信息就立即被下游卖家所掌握,并以最快的速度售卖,这也为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埋下了诸多隐患。
在此过程中,除发货人之外,仅有快递员或快递公司其它工作人员有机会能够接触到该快件。何先生即向记者表示,如果不是其购买商品的卖家出卖其信息,就一定是快递公司所为。
如此大规模的快递单买卖是否构成违法?记者日前就此采访了曾处理过个人信息贩卖案件的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科检察官张连刚。张连刚表示,按照法律规定,非法提供和获取个人信息,达到情节严重,就可能触犯刑法,应追求刑事责任。但具体能否入罪,则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快递单记载了联系电话、住址、姓名等公民个人信息,和身份证号、住址、通话记录等其它信息,实质是一样的。”
张连刚告诉记者,从理论上来说,非法获取、提供个人信息,不仅可以构成个人犯罪,也可构成单位犯罪,“虽然目前实践中还没碰到,但按照《刑法》第253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律师观点 递单买卖不合法 应从源头堵住漏洞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陈群在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陈群看来,倘若快递公司或者快递员将快递单私下进行买卖,其行为不仅不合法,更是不应该发生。陈群表示,消费者与快递公司订立的是托运合同,当快递公司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后,公司可收取消费者的快递费,“从法律规定和商业道德上来说,快递公司都负有保密的义务。如果私下买卖,不仅违反了合同法,也与公序良俗和其员工的职业道德不相符。”
陈群表示,买卖快递单直接导致消费者的姓名、电话、住址等泄露,不仅会侵害公司客户的商业秘密,也会侵害个人客户的个人隐私,甚至会让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引发冒领快递、入室盗窃、入室抢劫、强奸等其它一系列侵犯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让公众感到极不安全。我自己也寄快递,想起来会很担心。”
“这种买卖绝对不能让它蔓延,否则不仅会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对行业而言也是致命的毒害,一定要堵住这个漏洞,防止其继续蔓延。”陈群表示,为防止信息泄露,不仅要在快递公司内部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更要让其成为整个行业的规则。她表示,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泄露客户信息的后果、惩罚措施,也可以通过制度尽量减少各个环节中个人接触信息的范围,“每个快递员只能知道它所经手的那一单的信息,一旦泄露,立即排查。快递员收完件、送完单之后,也绝对不能留存底单。”
在陈群看来,既然淘宝店主刷信用是导致快递单买卖市场形成的一个重大原因,就需要从源头上堵住这个市场的产生,只要交易市场不存在,买卖自然也会随之消失。陈群表示,淘宝店主通过买卖快递单刷信用,其实是一种作假行为,“对客户来说是一种欺诈行为,遮盖了它销售量、服务及信誉不好的真实情况,很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