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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促公正 以公正树公信

2015-08-24 17:32:35 来源:商洛之窗

   深化检务公开,是检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继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之后,高检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回应人民群众对透明司法的热切期盼,安排部署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工作,旨在以重要案件信息、案件程序信息和法律文书的公开,进一步丰富检务公开方式,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商洛市检察院认真学习高检院、省院开展案件信息公开的精神要求,扎实开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培训,为全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展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截至2015年6月30日,全市检察机关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2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20件,程序性信息导出数量占同期办案量84%,发布已生效法律文书231件,法律文书公开数量占办结案件91%。基本达到了“依法、及时、便民、规范、安全”的要求。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省、市第一次案件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到案件信息公开是检务公开的核心,坚持把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检务公开、推动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之一,进而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领导高度重。市院党组书记孟庆忠同志高度重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在时间短、任务紧的情况下,为了使全市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及时开展,今年年初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视频会议,要求全市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将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之一,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各内设机构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进一步将全市检察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省院的部署和要求上来,为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今年初,根据省院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业务部门提请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提出具体工作标准和要求。各县区院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分别制定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和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分工、再细化和再分解,明确了各科室工作责任,对工作流程、操作要求也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两级院案管部门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自侦、公诉、侦监、民行、控申、政治部、办公室等部门沟通协调,案管部门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监督、法律文书发布、程序性信息公开和案件信息查询工作,政治部宣教科负责重要案件信息的管理审核、发布和舆情收集工作,技术处提供硬件保障和技术支持,办案部门负责案件公开的风险评估、密级确定、质量审核及法律文书的文字编排处理工作,各内设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是突出技术保障。为了确保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顺利上线运行,市县两级院及时采购配备、配齐案件信息公开需要的专用外网电脑、单导盒、刻录机等设备,确保专人专机,规范信息导入导出光盘管理,由专人妥善保管身份认证UK,在专用电脑上进行案件信息公开操作,从硬件上给予保障;技术部门对网络连接、权限设置、平台安装、内外网数据中转、交换等进行了配置,并对信息公开系统所需的网络环境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为信息公开系统通畅、安全上线运行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基本技能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树立正确执法理念为先导,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学习,筑牢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想根基。一是全面组织学习。市县两级院认真组织各内设机构和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及《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公开法律文书的版式标准和技术处理工作规则(试行)》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工作规则(试行)》三个配套文件的操作规范、工作细则,准确理解案件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熟练掌握发布范围、发布程序和相关操作,提高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强化实战培训。5月19日、6月5日市院两次专门组织了市、县两级各业务部门内勤开展了案件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组织市县两级院共150余名干警进行现场集中培训学习,并由市院办案部门干警就案件信息公开录入系统操作进行了上机示范演示,重点讲解了信息公开中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任务分解、报批程序等应注意的问题,并以在办法律文书为例对其公开审核及数据导出、重大案件信息发布进行了操作演练,确保在座的各位参训人员清楚每一个小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