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太监人数,据康熙帝听故明老太监说:内监至十万人,饭食不能遍及,日有饿死者。这个数字可能夸大,实际数字仍相当惊人。如正德十一年(1516年),一次收“自宫男子三千四百六十八人充海户”。还有数千人已经自宫,因没有“票帖”未被录取,而到礼部请愿。天启元年(1621年),诏选净身男子三千人入宫,民间求选者达二万余人,命再收一千五百人。明宫太监人数,缺乏准确资料。有学者统计,明万历朝四次选入太监13320人,天启朝选入太监7200名,两朝共选入太监20520人。这确是一个庞大的数字。清宫太监比明宫少,约在两三千人之数。
明宫内府二十四衙门,包括:十二监———司礼监,御用监,内官监,御马监,司设监,尚宝监,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印绶监,直殿监,都知监;四司———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八局———兵仗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浣衣局,银作局。如司礼监,设提督太监(大总管)、掌印太监(内外章奏)、秉笔太监(照内阁票拟批朱)、随堂太监(管章奏文书)和典簿太监(文书保管收发)等。清朝吸取明朝教训,对太监限制较严。乾隆帝奏事太监曾用秦、赵、高三姓,以此自儆秦朝赵高之祸。清末虽出现跋扈太监安得海、李莲英,但较东汉、晚唐和明朝,可谓“小巫见大巫”,其权势和气焰差了很多。
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命工部铸铁牌,书皇帝敕谕:“朕今裁定内官衙门及员数职掌,法制甚明。以后但有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接满、汉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特立铁牌,世世遵守。”铁牌立于交泰殿内,警示后宫太监不得干预朝政。
康熙十六年(1677年),设“宫殿监办事处”,又名“敬事房”。这是清代自康熙朝以后唯一的宦官机构,管理皇帝、后妃、皇子、公主的生活,负责宫内陈设、打扫、守卫,传奉谕旨,办理与内务府各衙门的往来文件等事。康熙帝亲书“敬事房”匾挂在房内。敬事房在干清门东侧,与南书房对应。
太监的品级,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定敬事房大总管为五品,清朝授太监职衔从此开始。雍正元年(1723年),定敬事房大总管为四品。这是清宫太监最高的职衔。他们每月能得到银八两,米八斛(清制一斛为五斗)。而刚入宫的小太监,每月也领银二两,米一斛半。他们的年薪超过了七品知县,还能得到各种名义的赏赐。他们虽然社会地位低下,但是待遇优厚,权力也大。太监是个群体,自然有奸佞,也有贤良。
步步惊心:明清两代宫女的命运
明清皇宫的女性,主要有四个群体:后妃,乳保,女官,宫女。后妃是皇帝的妻妾。乳保是乳母和保姆。乳母主要是给皇子和公主喂奶的,就是奶母;保姆是照看、抚育幼年皇子和公主的。女官做管理工作,宫女为后宫杂役。她们入宫不易,是经过挑选的。以上四种人,宫女数量,多得惊人。
明朝挑选宫女,在全天下范围。如洪武十四年(1381年),下令从苏州、松江、嘉兴、湖州等府及浙、赣两省,选民间13到19岁之间未婚的女子以备宫女,选30到40岁之间没有丈夫的妇女以充女官。清朝不同,规定:“每三岁选八旗秀女,户部主之;每岁选内务府属旗秀女,内务府主之。”这里需要区分:每三年一次八旗选的是秀女,主要为妃嫔、贵人等,有的也为宗室子弟选福晋;每年一次内务府属旗选的,官书也称秀女,实际是使女(后来也称宫女),她们主要从事服侍、洒扫、杂役等粗活。内务府包衣三旗,主要是清皇室的奴仆,或罪犯留在旗内的,其家属称“辛者库”,被认为是低贱的人。所以,八旗秀女和内务府三旗宫女,其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是不同的。《宫女谈往录》记载,女孩子长到十三四岁,内务府就要按册子送交宫里当差了,这是当奴才应当孝敬的差事。有的人家希望女孩子出去见见世面:一来,每月能挣几两银子,家里又能按时按节得到赏钱;二来,女孩子学点规矩,在宫里调理出来的,图个好名声,借此往高枝上攀,找个好婆家;三来,真要是嫁个头等侍卫之类的,再有人一提拔,不几年也许就发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