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出,议会和政府对于宪法精神有待慢慢领会,也会出现一些违宪、违法行为,但是在宪政的保障之下,违宪、违法行为可以得到纠正。为《大公报》惹祸并带来声誉的文章对省宪有激烈批评,称“省宪对于人民的成绩,只加进几层痛苦”,但批评省宪不等于反对宪政,更何况,若非省宪,《大公报》不可能全身而退。1924年,湖南省议会因为叶德辉公开主张废弃省宪,通过提案,咨请政府拿办,叶德辉继续批评议会违宪干涉言论自由。议会的做法值得检讨,但不知三年之后,叶德辉死于非命之时,对当初的观点是否亦有所检讨?
在议会、媒体的监督之下,政府励精图治。1925年3月,赵恒惕召开军政会议,准备精简军队、整饬吏治、统一财政。裁兵过程并不顺利,各路军官普遍观望,岳阳镇守使下第三十一团团长刘世涛领风气之先,自请解职。随后,除第四师师长唐生智,大部分军队都进行了精简和改编。整饬吏治则从县长考试做起,考试题目这里可以列举两道,一为“联省实行,制定国宪,对于国会制度,应采两院制乎?抑采一院制乎?试说明之”,一为“地方保卫团,于地方警察,根据法令,究以如何设施为宜”。根据当时的《申报》报道,“因题目尚易,届时均完卷出场”,但今天看来这种题目堪称难于上青天。同时,还举行了法官考试和警官考试。最为艰难的是统一财政,虽然取得进展,但是唐生智依然拒不执行相关决定。
当事人李剑农曾感慨:“湖南在施行省宪的两三年内,所谓省宪也仅仅具有一种形式,于湖南政治的实际未曾发生若何良果。”施行省宪问题丛生,无可否认,但声称“未曾发生若何良果”,并不符合实际情况。李剑农作如是说,可能是爱之深、责之切,也可能是与赵恒惕有所分歧所致。这同时提醒我们,要避免对宪政民主的完美主义想象。宪政民主只能不断纠错,不能避免错误,如果以政治乌托邦的标准衡量,无疑是千疮百孔。但是,任何一种政治乌托邦只要成为现实,就会比宪政民主更加千疮百孔。
遗憾的是,湖南立宪自治运动结束不是因为宪政难以为继,而是亡于武力统一的广东国民政府。赵恒惕曾和陈炯明建立军事政治同盟“湘粤联盟”,主张自治,在国民党试图党国一统的进程中,清洗陈炯明之后,湖南是首当其冲的障碍,自然要被定点清除。1922年,湖南省长选举,谭延闿惨败于赵恒惕,放弃联省自治和省宪主张,追随孙中山。1926年,唐生智摇身成为北伐军中路前敌总指挥,废除《湖南省宪法》,湖南立宪自治运动夭折。接着,各县初级法院、县议会和省议会被撤销。长沙《大公报》也没有幸免于难,1927年3月被湖南革命政府勒令停刊。唐生智公开表示:“军阀祸国,议会殃民,事实昭然,久成定论”,虽然此前不久他还在口头上表示极端护宪。
1933年,希特勒担任德国总理,纳粹德国开始,魏玛宪法名存实亡。从1919年到1933年,德国从宪政转向独裁。在这段时间,中国从民国走向党国。所以,不仅要记住魏玛经验,也要反思魏玛教训,不仅要记住湖南省宪,也要反思为何一党专制代替宪政民主。最后,借用《历史拐点处的记忆》的结束语结束这篇文章:“历史不应当被遗忘,除非对未来已不抱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