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樊有宏
本报通讯员 张驰 王智
编者按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利益作出了重要贡献。作为公安战线中的一员,来自我市洛南县的民警樊有宏,在基层一线坚守此业36年,勤勉敬业、善于钻研,通过对传统刑事技术的不断传承、发扬、创新,屡破大案要案,成为公安事业中的“刑侦工匠”,先后被评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最美基层民警”,为全市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报今日刊发长篇通讯《警界楷模——记“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樊有宏》,敬请关注。
仅凭一枚指纹或者脚印,就能推断出一个人的身高、体重、年龄和体形特征,有这样的人吗?还真有,他就是洛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樊有宏。
“能够在那里受到接见,聆听讲话,感到非常激动,深受鼓舞,这是我今生莫大的荣誉。”无论何时何地,只要回想起2017年5月19日进京参加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的情景,樊有宏激动之心溢于言表。这一天,樊有宏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
2022年9月25日,樊有宏再次进京参加全国最美基层民警发布仪式,他被中宣部、公安部评为“全国最美基层民警”。而在4个月之前,他刚刚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表彰为“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两次进京领奖,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从优秀人民警察、到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再到最美基层民警,对一名基层公安民警来说,这是至高的荣誉,这是无上的荣光。
一个纪念日的背后,往往是无数个日子的蓄势待发。
从警36年来,樊有宏参与和主持勘查刑事案件现场4300余起,依靠刑事技术提供证据支撑侦办案件1800余起,利用刑事技术直接破获刑事案件650余起,参与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120余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把忠诚警魂刻进骨子里
樊有宏出生于洛南县农村。1987年7月,他考入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洛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工作,成为一名刑事技术民警。这一干,就是36年。
1990年3月,樊有宏被县公安局指派到公安部204研究所参加了为期3个月的培训,专门学习指纹、足迹、痕迹等刑事勘查技术。从此,他踏入了刑事科学技术的门槛。
1995年7月的一个夜晚,辖区一乡镇卫生院2万余元药品被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侦查,没有发现有力线索和证据,案件进展不大。局领导指派樊有宏重新勘查案发现场,力争破案。樊有宏凭借医院药房窗户上缺少了一块玻璃推断出嫌疑人可能是医院“内鬼”,并从玻璃上提取到了两枚指纹。于是,他将该院40多名医护人员和职工的指纹全部采集,逐一比对,职工贾某的指纹与现场提取指纹高度吻合。经上报复鉴,印证了樊有宏的判断。经审查,贾某很快就交代了作案经过。
案子破了,更加坚定了樊有宏从事刑事技术研究的信心和决心。此后,他不放过任何学习机会,积极参加各类刑事技术培训班,买回各类刑侦方面教材书籍勤勉自学,整理抄写学习笔记50余万字,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水平,逐渐成为刑事侦查领域的技术骨干。
1998年7月的一天,辖区一名12岁男孩在其父亲单位宿舍休息时失踪。樊有宏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勘查,发现窗户玻璃缝隙留下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男孩外出玩去了”。经走访调查,该男孩当晚与其姐姐的男朋友邱某同室就寝。经询问,邱某矢口否认作案。为了不打草惊蛇,樊有宏携带纸条悄然来到邱某单位进行笔迹比对,并及时上报复鉴,最终确定该字条上的字迹为邱某的笔迹。在证据面前,邱某供认其与男孩的姐姐因恋爱产生纠纷而怀恨在心,当晚趁该男孩熟睡之际掐住男孩脖子致其窒息死亡,把男孩尸体丢到几百米外的一口枯井里。第二天在邱某指认下,民警打捞出男孩尸体。
2000年6月2日晚,一名村干部被杀害在蔬菜大棚里。接到报案,樊有宏立即赶到现场勘查,提取到一枚清晰的鞋印足迹。办案民警经过多日走访排查,确定了6名可疑人员。樊有宏买来一双与现场鞋印足迹同款同号的新鞋,将6人带至模拟案发现场,让他们穿上新鞋逐个行走进行足迹鉴定。一遍不行就再来一遍,樊有宏趴在地上,脸贴着地面,从各个不同角度观察可疑人员走路的姿态和足痕轨迹,最终确定高某的足迹与现场鞋印足迹一致。当天,他带着“样本足迹”到省公安厅请专家复鉴,结果与其鉴定相同。经审查,高某交代,其长期在外打工,怀疑妻子与该村干部有染从而报复杀人。案子终于侦破,樊有宏却因天气炎热和劳累过度,在返回洛南途中病倒,未进家门直接住进了医院。
由于刑事技术过硬,有一年,市公安局想选调樊有宏去市局刑警支队工作。在别人眼里这是一次难得的上调机会,但樊有宏拒绝了,他表示,“基层离案发现场最近,基层离事实真相最近,我还是愿意待在一线,以便更好地发挥作用。”
每一个案发现场细致入微的勘验,都隐藏着坚守和执着。樊有宏总能在犯罪现场发现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解读出现场的潜在信息、刻画出犯罪嫌疑人的形象特征,总能用线索和铁证给嫌疑人致命的一击。
把刑事技术融入血脉里
天下无贼是警察最大心愿。破案就成为警察的天职。
作为一名警察,一名刑警,一名刑事技术民警,对于樊有宏来说,破案就是天大的事情。
樊有宏认为,刑事技术是案件侦破的关键环节,重点是要注重细节,特别是对案发现场的勘验,不能漏过任何蛛丝马迹,一枚指纹、一枚脚印、一滴血迹、一根毛发、一个烟头……这些都有可能成为案件侦破的突破口,或者是关键物证。
一次“神秘”的测谎,找到被盗民工的“血汗钱”。
2001年,樊有宏前往北京学习心理测试技术。从此以后,他就迷上测试技术,潜心研学,边学边用,学用结合,成为这一领域响当当的专家,先后利用心理测试技术成功破获20余起重特大疑难案件。
2014年8月的一天,某项目部同住一间宿舍的3名员工刚领的1.8万元工资被盗。樊有宏及时赶到现场,经过一番细致入微的现场勘查和走访问询后,他初步认定李某有作案嫌疑。于是,樊有宏对李某进行测谎。15个预先设计好问题测完,樊有宏心中有了答案。“搜他的车,钱就藏在车里。”樊有宏对办案民警说。果然,民警当场从李某车中搜出1.8万元赃物,李某低头认罪。
经研判分析发现李某未离开过案发现场,被盗的钱财应该还没来得及转移,可能就藏在现场周围。测谎问题主要围绕藏钱地点来设计,当樊有宏问到李某是否把钱藏在车里时,测试指数出现明显、较大的波动,樊有宏据此推断,钱可能就藏在车里。
2004年以来,樊有宏熟练操作陕南三市首台心理测试仪,成功破获了古城镇百余棵核桃树盗砍案及辖区多宗重大刑事案件。协助兄弟市县公安机关破获了丹凤“9·20”投毒杀人案、镇安“9·28”爆炸杀人案,汉中“11·29”投毒杀人案、安康“5·12”投毒杀人案等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
3枚“模糊”的指纹,破获系列粮食被盗案。
2015年秋冬季,多地连续发生粮食被盗案。嫌疑人专挑大门上锁、家中无人的农户下手,把家里的粮食盗窃一空。11月8日,又一群众家中2400余斤小麦和7条棉被被盗。感冒发烧的樊有宏坚持赶到案发现场勘查,嫌疑人戴手套作案未留下明显痕迹。他经过多次全方位观察和现场模拟,终于在一个茶几边缘的背面提取到3枚灰尘夹层指纹。经过与300余份指纹比对,锁定犯罪嫌疑人贺某,成功破获系列粮食被盗案。
一串“背向”的血迹,解开交通意外死亡谜团。
2021年11月23日,永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85岁妇女杜某在公路边死亡。交管大队民警勘查现场认为不属于交通事故死亡事件。死者家属和群众认为公安机关不能公正办案,扬言抬尸上访。
樊有宏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对死者22日白天活动情况详细了解后,根据路面血迹形状、方向和死者携带物品的遗留位置,推断出死者晚上独自由该村沟口道路向回家的方向行走,行至半路时正面倒地致使鼻腔出血,爬起后沿公路向相反方向行走,大约200米后行走困难,将随身物品置于路边,继续行走50余米后倒地身亡。他指出,22日下午死者在该村另一地方掉落水渠导致裤子湿透,当时气温接近0℃,由于死者年龄偏大,裤子湿透导致身体冻僵以致神志不清,首次倒地爬起后判错回家方向,向相反方向行走,终因身体原因死亡。
经过樊有宏专业的讲解,解开了死者家属和群众心中的疑问,接受了杜某死亡不是刑事案件的结论。
30余年的刑事技术工作,和对4000余起案发现场一丝不苟的勘查,在一定程度上是对樊有宏性格的再造和重塑:沉着冷静,细致认真,朴实谦虚,真诚直率。
“一个案子破了,似乎完成了自己的一项使命,是给受害人和其家属一个满意的交代。”用樊有宏自己的话说,他其实就是一个没有其他本事的人,学这个专业,干这个事情,对这个事比较有把握,就一直干下去,是一个很自然的事。
把公安事业注入灵魂里
警情就是命令。案发现场就是冲锋战场。只要发了案,就必须出现场,这对于樊有宏来说,永远是第一位的事。
2000年春节前后,辖区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引起群众关注。樊有宏放弃休假日,反复勘查现场,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最终在一户群众家中的米缸里找到一个存钱的罐头瓶,从瓶子上提取到4枚指纹。在当时,县公安局的指纹库就是一箱箱有过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的纸质指纹。比对指纹,是一项十分单调枯燥的工作,别说普通人,就是技术员以外的普通刑警,大多看上一两个小时,就会头昏眼花;再看,想吐的感觉都会有。可樊有宏一张张翻看、比对,加班加点忙了三四天,比对了3000余份纸质指纹,终于比对出了一名嫌疑人。审讯时,办案民警告诉那嫌疑人,多起案子他都留下了指纹,让他先说西路,再说北路。结果,嫌疑人一口气交代了他曾在30余个村子里作案69起的事实。
日常工作中,樊有宏不仅仅是勘查现场,他还要将勘查中发现提取的各类物证进行检验鉴定,并将现场勘查的笔录、绘图、照片、视频等录入数据库,制成勘查卷宗。为了充分发挥樊有宏的刑事技术能力和传帮带作用,2023年1月6日,洛南县公安局举行“樊有宏工作室”成立揭牌仪式。该工作室主要以心理生理测试技术、图像处理和指纹足迹鉴定等刑事技术为主要内容,服务侦查破案,为刑事案件办理提供现场勘验、检验鉴定、技术支撑,同时也担负着培养更多、更专、更强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的重任。
工作室成立后,成为刑侦大队最热闹、最聚人气的地方,战友们总爱到工作室找他聊几句,勘验现场、检验痕迹、传授技术、答疑解惑、讨论案件侦查思路和方向等,樊有宏总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2023年1月14日,邻县一小区发现一具男性尸体。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验,死者有煤气中毒的迹象,也不排除他杀的可能。经调查,警方锁定了一名嫌疑人,但其拒不承认作案事实。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一时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和有力证据,案件侦查陷入僵局。于是邻县警方邀请樊有宏前来协助破案。樊有宏带领工作室民警到达邻县,经过对现场勘查和对尸体尸表勘验后,肯定地说应该是他杀,没有必要进行心理测试,建议加大审讯力度。最终,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被攻破,如实交代其用电击工具将受害人电击致死并伪造成死者煤气中毒死亡的犯罪事实。
樊有宏认为,“就现场分析,死者存在煤气中毒致死的可能,同时也无法排除他杀的可能。通过对现场仔细的勘验发现,现场遗留下的血迹以及由内到外的烧伤表明,死者受伤致死系人为造成。综合以往经验和现场分析,嫌疑人应该是使用了某种电击工具致人死亡,之后伪造了煤气中毒现场。”
2024年以来,樊有宏工作室充分发挥刑侦技术优势,成功破获“1·12”盗窃案、“1·17”交通肇事逃逸案等5起刑事案件。依靠刑事技术和物证证据支撑,先后指导侦破了“1998.06.3”案件等3起命案积案。
作为一名警察,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刑警,樊有宏常年奔波在案发现场,查寻线索,调查走访,分析研判,出差下乡,抓捕追逃,加班熬夜,三五天、十天半个月回不了家也是常事。更多时候,家对他来说,就像一个“加油站”,回家就是洗澡吃饭睡觉换衣服。而有时回到家,衣服上全是脏汗味,浑身上下都透着疲惫,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就能打起呼噜秒睡。可电话一响,说有案子,樊有宏就像陀螺一样高速运转起来。
亲人的理解和支持是樊有宏全力以赴投入工作的强大动力。刚结婚那几年,妻子经常埋怨他,时间长了也就理解了。照顾老人,孩子成长,家里家外,妻子吕桂花就一个人扛了起来。1993年5月,儿子出生,妻子在医院做剖腹产手术,樊有宏已经请好假陪护妻子。第二天,辖区发生一起重大案件,樊有宏克服困难第一时间赶到案发地勘查现场,直到20余天后破了案才回家,妻子只能由父母照顾。2022年3月16日,樊有宏的母亲因病去世,当时他正在案发现场勘查,接到电话急忙往家里赶,也没能见上老人最后一面。
随着大数据和科技的飞速发展,公安刑侦事业的新技术和新手段也日新月异,但对案发现场的勘查以及指纹、足迹、痕迹的检验鉴定技术等传统手段依然是刑事侦查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樊有宏在基层一线坚守此业36年,倾心痴爱,厚积薄发,熟练掌握运用心理测试和刑事技术,屡破大案要案,成为一名善于解决各种“疑难杂症”的“老中医”。
在平凡中非凡,在尽头处超越。通过对传统刑事技术的不断传承、发扬、创新,樊有宏成为一名刑侦战线上的“幕后高手”,成为公安事业中的“刑侦工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