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部有关人士在哥本哈根气候峰会期间表示:“我国已经开始准备征收环境税,但目前还没有确定税率和征收的产品范围”。据悉,环境税的增收已经取得环保部等相关部委的同意,国家已经开始着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的问题。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将被列入环境税征收范围内,一旦实施,机动车车主也要为尾气排放买单。
●征收环境税进入议事日程
目前,中国还没有专门的环境税税种。尽管车辆购置税、燃油税、消费税、资源税、关税、出口退税等现行税种考虑或部分考虑了环境保护,但主要表现为一些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税收优惠和税收惩罚规定,调节力度相对较小。即便是那些与环境有关的税种,其税费收入占税收总收入和GDP的比重比发达国家也要低得多,特别是还没有开征与污染排放相关的税种,政策也还缺乏系统性。
1月26日上午,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张燕友向媒体透露,国家已经开始着手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的问题。张燕友表示,机动车的污染排放将被列入环境税征收范围内。一旦实施,机动车车主也要为尾气排放买单。机动车的环境税在征收时,车主将按照机动车不同的污染排放量情况,缴纳不同的税费。购买高排量汽车的车主,肯定会比购买低排量机动车的车主缴纳更多的机动车环境税,类似于车辆征收购置税。张燕友称,具体征收的时间现在尚未确定。
据相关媒体报道,此前环保部污染防治司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在和环保部商量,要把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内容纳入汽车污染防治的内容中去,“跑的里程越多付出的费用越高是正确的。”据悉,环境税的增收已经取得了环保部等相关部委的同意,财政部接下来要研究的是征收的名称和形式。
●专家建议从四方面征收环境税
关于开征环境税的进展情况,有环保部专家介绍说,目前,财政部,环保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三个部委正在研究制定环境税政策。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认为,设计环境税一个最大的难点是税基(污染排放量)的确定。他建议我国应该从四个方面去征收环境税:第一部分是污染排放,环境税税基应该建立在污染排放量的基础上;第二部分是污染产品,对一些有潜在污染的产品,或者一次性消费的资源产品进行征税;第三部分是生态保护税,对一些自然资源产品,如矿产资源开发带来资源破坏,应该征税以作生态补偿;第四部分是碳税。王金南认为碳税可以先看看其他国家的征收方式,我们到2013年、2014年再征也不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