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代绪刚)近日商南县试马工商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因生产厂家拖延交付产品引起的纠纷,使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2011年4月28日,商南县工商局试马工商所接到省局分流来的一条维权投诉。投诉人周先生称其在2010年12月份订购了商南县某水泥厂30吨水泥,但是水泥厂却一直推诿至今不想交货,眼看承包的工程完工期限一天天临近,如不能按期交付工程将遭受巨大损失,无奈之下,遂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拨通了12315投诉电话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解决。接到投诉后该所工作人员立即与被诉方商南县某水泥厂联系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周先生反映情况属实,水泥厂久拖不想交货的原因是该厂水泥一直比较紧俏,价格又持续上涨,故而一推再推。通过几天耐心细致的讲政策、讲法律,不断向企业阐明“信誉是企业立足之本。”最终在法律的威慑和道德的感召下该水泥厂于5月3日向周先生交付了30吨水泥,并赔礼道歉。周先生表示非常满意,并激动地说:“工商真是我们消费者的保护神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