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严晓锋 韩自双)日前,在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山阳县被命名为第四批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受到民政部表彰,陕西有3个县区获此殊荣。
近年来,山阳县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养老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逐步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供养为骨干,以互助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为贫困山区县有效推行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典型。2010年,山阳县民政局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
2006年,该县提出了敬老院建设暨规范化管理工作“一扩大,二提高,三规范,实现四化目标”的思路,即“撤小并大扩大集中供养规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院民生活水平,规范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规范院民生活习惯,实现供养环境园林化、管理服务亲情化、生活质量现代化、民政窗口品牌化”的工作目标。在这一思路指导下,县上采取“项目争、财政补、社会捐”等多种措施,筹集资金3600余万元,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改扩建镇敬老院8所,建成县中心敬老院1所、区域敬老院3所、镇敬老院4所,硬件建设水平大幅度提高。县上还通过“定机构、入编制、强培训”的办法,全面加强敬老院软件建设,日益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为切实解决高龄困难老人生活问题,全面落实养老救助补助惠民政策,该县将困难高龄老人救助工作列入社会救助的重要内容,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合疗补助、养老保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多方予以照顾。目前,全县常年接受养老服务人口近6万人,养老服务机构达到22所,机构养老床位达到1780张,供养服务对象1759人,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0.4%。该县养老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为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创造了优越的条件,为构建和谐山阳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