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合作不成,2008年5月2日,郭红安带人强行抢占南家嘴煤矿。后经中间人调解后,郭红安索赔3050万元。5月23日,双方达成解除合同的协议。
眼看着刚签订的合作合同要解除,郭红安与其拟任命的"矿长"白小红商议,欲雇凶杀害朱宝岐。
"原先朱宝岐和郭红安商议各占50%的股份,后来老朱反悔,解除合同,双方在子长县、西安市谈了多次都没有结果。我们就商量如果把老朱解决掉,连老朱的50%股份也弄来。郭红安答应我,事成之后,煤矿开了有我的股份。"被告人白小红承认,在郭红安的"全权委托"下,他找到自己从小认识的朋友赫四小帮忙,赫四小又找到居住在咸阳市的朋友白必合,告知要杀掉朱宝岐一事。
2008年5月底,白必合在咸阳市温泉小区发现朱宝岐行踪,便从6月初开始每天晚上到朱宝岐住处附近守候,可一连几个晚上都一无所获。
6月15日零点20分左右,赫四小和白必合终于发现朱宝岐开着汽车返回温泉小区。赫四小确认其身份后,立即向朱宝岐连捅数刀。
6月16日,白小红回到子长县后,向郭红安"汇报"作案结果,并索要180万元作为"佣金",郭红安随后将款汇进白小红账户。白小红给自己留90万元,付给赫四小90万元,赫四小又付给白必合8万元作为酬劳。赫四小用这笔钱在延安市买房置店,剩余款项用于还债、挥霍。
"我和老朱无冤无仇,我只是个打工的,老板让做啥就做啥!"白小红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承认自己见钱眼开。
密谋作案
三千万索赔放烟幕
郭红安现年44岁,时任子长县药材医药公司党委书记兼经理、县政协委员,曾被授予子长县十佳青年,省优秀青年企业家等称号。
庭审中,郭红安否认检察机关的所有指控,表示自己受到刑讯逼供,在公安机关的所有供述全部是虚构的。
"180万元是白小红逼迫我拿的,杀人的事情和我无关。"郭红安坚持自己和朱宝岐是好朋友,白小红自己雇人杀害朱宝岐后想嫁祸给他。他为了避免麻烦,才付给白小红180万元。
检方立即指出,郭红安当庭翻供,可见其依然存在侥幸心理。
朱宝岐的家人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南家嘴煤矿是子长县最好的煤矿之一,郭红安对这个煤矿已觊觎多时。"当初谈合作时,郭红安一共投进1000万元,提出解约后,他以毁约造成巨大损失为由,派人占领矿场。无奈之下,朱宝岐同意除归还1000万元外,再支付3050万元。"
郭红安在解除协议上明确要求,朱宝岐必须在限定时间内交付补偿款项,如还不上,煤矿的一半产权归郭红安;如果限定时间期满后两个月还不能付清,煤矿全部产权归郭红安。
索要高额补偿金是表面现象,霸占矿场才是真正目的。在他看来,早前南家嘴煤矿因为缺钱才借钱,朱宝岐肯定没有经济实力赔钱。但他没想到,朱宝岐很顺利就拿出这笔钱,让郭红安的如意盘算落了空。
朱宝岐的女婿孔某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朱宝岐早已预感到了危险。他曾说,虽然双方签订了补偿协议,若是别人会觉得占了大便宜,可郭红安不一样,他绝不会甘心罢休。
没想到,过了几天就出事了。
明调暗索
政府官员助纣为虐
2008年5月,朱宝岐和郭红安因合作问题争执不下之时,一名中间人介入调停,最终促成了涉及金额高达3050万元的解除协议。这名中间人就是时任延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王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