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起床早弄出了响声而引起口角,一名大学生就狂砍舍友20多刀,致人死亡。昨日上午,大三学生赖湘一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
同学:亲睹双方争吵开打
杨同学是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据其回忆,2011年10月28日早上7时15分左右,同宿舍的赖湘一与陈晓林吵起来。之后赖湘一走出宿舍,去旁边的洗手间,陈晓林也跟去。随即,杨同学听到吵架声和打斗声,他走过去一看,赖湘一和陈晓林打起来了。
“我将陈晓林拉回宿舍,要他不要因为小事打架。”杨同学称,约两分钟后,赖湘一回到宿舍,和陈晓林又争吵起来。接着,赖湘一走出宿舍,陈晓林和杨同学继续上床睡觉。
约9时20分,杨同学离开宿舍。中午约12时,他面试完回宿舍途中,听说赖湘一把陈晓林砍死了。
保安:他持刀边砍边说
“我大叫不要砍了,他回头看我们,拿刀指着说‘你们过来,你们过来’。”学校保安韦先生回忆,事发当天上午11时左右,他通过对讲机听到有人打架。在宿舍走廊,他看到赖湘一右手持菜刀,边砍边说:“还不死,还不死。”
韦先生报警后,与另一名保安拿钢管与赖湘一对峙。“他下楼后,走到理发店门口,趁他不注意,我拿钢管朝他右手腕打过去,菜刀被打掉,我们4个人合力将他反绑起来。”
经法医鉴定,陈晓林头部、肩部、腰部等部位共有创口20多处。据悉,陈晓林系广东雷州人,死亡时约23岁,赖湘一为广东罗定人,当时25岁。
周同学表示,赖湘一较沉默寡言,少参加学校活动;陈晓林则为人豪爽,曾任学校足球队队长,获得过“最佳射手”的称号。
检方: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赖湘一在法庭上说,案发当天他7时左右起床,还在睡觉的陈晓林抱怨说他起床后的响声大,他反驳说:“你每晚玩电脑打游戏,更吵到我,你没有资格说我。”陈晓林随后跟他去洗手间要求“再说一遍”,双方就此打了起来。
赖湘一称,当天他离开宿舍后,想买菜做饭,以缓和情绪,经过菜场时,买了水果刀和菜刀。他辩解买刀的原因:“以前做饭都是借别人的菜刀,现在别人上班了,不太方便。”当天上午约10时30分,回到宿舍,“他还在,对我说‘是不是不服气,那再打一次’,他就来打我。我很愤怒,从床上拿菜刀砍了他。”
对于该说法,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认为,此为一面之词,当时陈晓林是否有挑衅行为无从查证。
赖湘一称,2003年他被查出患有癫痫,2005年被发现患有脑瘤,脑瘤经过手术后被摘除,但需吃药。司法鉴定显示,赖湘一案发时具有脑瘤所致的精神障碍,控制能力削弱。
检方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赖湘一的刑事责任,鉴于其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赖湘一称,他对指控的事实没有意见,但不认同该罪名。
庭后:双方家属大吵
昨日庭审伊始,被害人的父母当庭对赖湘一大声呵斥,并提出约107万元的赔偿请求。附带民事原告方对庭审中认定赖湘一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提出了异议。
赖湘一的哥哥表示不愿赔偿。他说,事发当天7时许,弟弟曾打电话给他,说“被别人打伤了眼角,流血了,说那人很霸道,常欺负人”,他当时劝弟弟不要跟别人计较。据他透露,其父因接受不了儿子杀人的事实,上月因心脏病去世,母亲以为弟弟仅仅是打架伤人,至今家人还瞒着她。
庭后,双方家属还没走出法庭就大吵起来,对被害人家属要求严惩凶手的要求,赖湘一的哥哥说:“难道就你们心痛啊,我也心痛啊!”(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