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有想到,一张小纸片也能烧着柜员机。” 犯罪嫌疑人曹某某深夜醉酒后几次取款不成,为发泄情绪点燃纸片,不想竟引燃了柜员机。他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但对柜员机能被烧着大惑不解。
27岁的曹某某原是某公司的一名经理。2012年7月8日凌晨4时许,他从同事入职的庆祝会上出来,想到银行去取钱。他一个人先到长堤大马路一带的银行柜员机取钱,不料在几间银行都没有取到钱。接着,曹某某去到某银行的夜间银行,分别在几台柜员机里取钱,柜员机均提示故障,无法取到钱。
在酒精的刺激下,曹某某在地上捡了一张小纸片,放在其中一台柜员机上用打火机点着后扬长而去。曹某某没有想到,在他走后,小纸片点燃了柜员机,火势迅速蔓延,幸亏被保安及时发现,拿来灭火器将火扑灭并拨打了110报警。事后核查,该台被点燃的柜员机出钞口及键盘区域被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为2万多元。
办案民警称,该夜间银行旁边就是该银行的营业部,楼上还有商业娱乐场所,如果当时火势没有及时控制,后果不堪设想。案发后,民警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迅速锁定了曹某某,当天下午将睡梦中的曹某某抓获,曹某某日前被越秀区检察院依法批捕。(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