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谎称他人患“乙肝”,偷换医院化验单假装对其实施治疗,从中骗取钱财70650元。10月10日,记者从临武县法院获悉,该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贺丽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7日,贺丽通过搭脉的方式谎称被害人邝某患有乙肝,随后陪同邝某去临武县人民医院检查。同时,贺丽通知其患有乙肝的妹妹在同一时间去医院,并以“邝某”的名字申请化验,通过调换化验单的方式,使邝某误信其确实患有乙肝,诱使邝某接受其治疗。贺丽在连续向被害人注射葡萄糖和生理盐水等廉价普通药物后,谎称被害人的“乙肝”已治愈,并让被害人自行复查。在得到被害人邝某的“已治愈”的结果后,贺丽向其母亲邝美艳收取“医疗费”24650元。
2012年8月至今年9月3日,贺丽以同样的方式诈骗多名被害人。而后被其中一名受害人揭发落网。 (郴州日报记者 刘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