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粮油生意的徐先生委托一公司运送400箱食用油,没想到途中货车起火,食用油全部被烧毁。徐先生将北京金赛程商贸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9万元。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运输合同纠纷案。
昨天,原被告均由律师出庭。原告诉称,2012年11月30日,徐先生雇请被告为其运送400箱食用油。当天上午9点,被告的货车拉着食用油由南向北行驶至东五环平房桥至七棵树路段时,货车车厢内突然燃起大火,价值9万元的食用油全部烧毁。
法庭上,被告辩称双方不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买卖关系、劳务关系,也不存在任何纠纷。金赛程律师称,出事车辆是公司的挂靠车辆,车主是姜某,损失应由姜某承担。另外,此次车辆起火并没经消防部门对事故进行认定,无法确认实际责任人,也无法确定该次事故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再加上此次运输的食用油属易燃易爆物品,原告应为其上相关保险。
原被告双方在庭上互相举证质证。因被告不接受调解,该案暂时休庭。(记者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