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姐说,得知小涂被刑拘后,她曾努力希望与宋某要和解,对方则狮子大开口,双方根本不可能达成一致。“我很愧疚,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为了帮 助我惹了这么大的麻烦,如果真的判刑,以后就业生活都受影响。”刘小姐说,她想不通,实施猥亵的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狮子大开口索要医疗费;而见义勇为的 人,反被刑事拘留。为此她多次向警方提出,要追究男子对她实施猥亵的法律责任。7月12日,南山警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宋某要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理决 定。
小骞认为,小涂轻轻推了一下宋某要,出发点是见义勇为,不应该被刑事拘留。小涂的母亲则说,7月1日案发,但直到7月12日南山警方才在被猥亵 女子的一再要求下对宋某要进行拘留,为何之前一直不对宋某要采取行动?而且在双方调解过程中,警方还一再要求小涂对宋某要进行赔偿,但是宋某要狮子大开 口,调解无望。
法律与道德 警察称很无奈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认为:实施猥亵的保安才被拘了5天,见义勇为的大学生因此被冤枉拘了14天,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
南山警方的处理遭到社会的质疑,案件侦办过程中,南山警方是否按照法律程序处理?法律制度本身有没有缺陷?
“刑拘的决定权在分局,而见义勇为的决定权在民政局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一方面是法律,另一方面是道德。”一位民警认为,目前的法律制度确实有 漏洞,“对方已经报案,警方不处理的话就会被投诉,只能限制其人身自由,进一步侦查;但另一方面,公民见义勇为是值得肯定的。我个人不希望警方刑拘小涂, 但从办案程序而言,警方强调的是造成伤害的结果,对此也是没有办法。”另一民警则认为,南山警方的处理是最稳妥的方式,换成其他分局也许一样处理。
各方声音
警方:完全按法律程序走
南山分局表示,警方在处理过程中完全按照法律的程序来走。“轻伤案件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程序要先调解,调解未成,警方只能先控制住小涂,进一步侦办。”
对于见义勇为,“见义勇为认定需要一个过程收集证据,认定也不是公安机关来做,当时双方都喝酒了,材料需要反复比对,仅受到侵害的女子材料就有5份。”南山分局表示,对方报案后,警方进行了认定,小涂当时不承认踢了一脚,警方只好根据行为结果进行调查处理。
警方表示,此事不会给小涂留下案底,不会对小涂的前程造成影响。同时小涂亦不用承担伤者的医药费用。
律师:警方合法但不合理
北京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刘华斌律师一直关注此事,他认为警方在处理此事时合法但不合理、不合情,“警方没有综合考虑,在细节的处理上有问题,自己取代检察院和法院”。
刘华斌认为,小涂不一定要刑拘,可以单独关押或单独居住,警方看守就可以了,“当时三方的证言摆在警方面前,对方确实有猥亵嫌疑,而小涂又有见义勇为的迹象,认定和侦办是要时间的,但关押这么长时间我不能理解。”
刘华斌指出,根据媒体报道的情况,警方一再想通过达成赔偿调解来了结此案让他很反感,“轻伤是可以通过赔偿销案,但是案件侦办还没结束,警方是不能这么做的,倾向性太明显了。”
刘华斌认为,小涂没有明显的过当行为,“双方是一对一,如果只是报警,(会导致)侵害行为完成,这个事情没人管的话,社会太冷漠了”。
“你还见义勇为吗?” 半数网友称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