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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013-02-25 10:17:25

来源:

  (2013年2月22日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俊代市长代表商洛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主题和发展循环经济的主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不利形势,认真落实中省一系列预调微调措施,迎难而上,稳中求进,真抓实干,勇于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面完成了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经济社会保持了持续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报告对市人民政府2012年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提出的2013年工作任务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市委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市的主题和发展循环经济的主线,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注重城乡统筹,保持协调发展;重视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富民强市、建设幸福商洛进程。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铁虎所作的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服务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务实创新,科学决策,加强监督,支持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推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任务立足全局、紧贴中心、求真务实、重点突出,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履职,服务全局,勇于创新,增强实效,切实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加强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商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商洛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商洛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商洛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会议认为,2012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正确把握经济形势,抢抓中省预调微调政策机遇,扎实落实稳增长的各项措施,积极调整经济结构,着力转变增长方式,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展,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实现;报告提出的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积极可行、工作任务重点突出、工作措施扎实有力。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关于商洛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商洛市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今年经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机遇,全面抓好各项经济工作和社会事业,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商洛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商洛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商洛市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会议认为,2012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大力培植财源,强化税收征管,确保主要支出,保障改善民生,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报告提出的201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正确恰当,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有关规定要求;财政收入预算和支出项目安排比较合理,兼顾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支出需要;报告确定的财政工作任务重点突出,措施扎实。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千方百计保增长,竭尽全力抓增收,壮大财力促发展,深化改革增活力,加强管理提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可靠保障。

  关于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晓建院长所作的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思路主题突出、目标明确、安排周密、切合实际。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提高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为中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商洛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孟庆忠检察长所作的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成效显著;报告提出的2013年工作任务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部署周密、措施得力。会议同意并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新时期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廉洁,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幸福商洛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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