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消费者只是一时出于悦目的心思买块玉戴戴,其实卖给他俄罗斯、韩国、中国台湾的透闪石也已经很不错了,更好的方式,索性就搞块耀眼的玻璃给 他好了。而既然说要买玉,我们就要尊重玉的事实,更要尊重和田玉的事实。“千种玛瑙万种玉。”说实话,哪怕这“万种”都不包含你那个“标准名称”的东西, 更何况贵为万玉之玉的和田玉?这个负面影响最典型的描述就是用和田玉的价格把成千上万不是和田玉的肾石卖出去了,而消费者挂着那些破石头非常可怜无知地沉 浸陶醉在玉文化的光芒中,被人玩弄,被人嘲笑。说老实话,这个现象根本影响不到和田玉的价值回归,以及和田玉真实价值的体现,因为懂行的人一直就没信过这 个“标准名称”;不懂的人,今天信,明天不信。而和田玉,永远是和田玉。
按传统玉行的话说:“不怕买贵,只怕买错。”那什么叫买错?按“标准名称”买和田玉,就买错了!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起点说话,“标准名称”施行的那么多时间中产生的坏效果已经足以证明它是错误的,是应该推翻的。(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