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如何理性认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刘福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个关系归根结底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环境问题本质就是一个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这个关系问题。有的人认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一对矛盾,其实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是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快,能促进环保事业的进步;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能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后劲与环境支撑。否则,不仅损害了另一方的发展,自身的发展也难以持久。通过环境保护与这种倒逼机制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来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其实也是促进了经济的良性可持续发展。
记者:从2015年的1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的优先原则,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这意味着什么?
刘福明:新的环境保护法的最大亮点是突出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就是要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加强监管,让法律之网更加严密起来。新环保法规定了按日处罚,上不封顶。也就是说对于一些环境违法企业经过环保部分督办限期整改,不整改的,或者违法偷排的企业都将实施按日处罚,上不封顶,这个处罚力度是非常大的。通过加强执法监管,提高环境的违法成本,让违法企业也要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以此促进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整个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记者:根据《商洛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地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17年,中心城市城区空气质量达到或好于二级以上的天数不少于300天,全市地表水Ⅳ类以上水体比例为100%,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城镇生活污水达标处理率将达到8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将达到85%以上,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率将达到100%,创建4个省级生态示范县、50个生态示范镇、100个生态示范村,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面对这份国考指标,下一步,环保部门将采取怎么样的措施?
刘福明: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原则是政府主导,各方参与。从这些指标来看,环保部门在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过程中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采取以下重点措施来推动这项工作:首先是加强循环工业经济园区的科学规划,包括环评规划,从源头上、布局上,调整产业结构,落实创建工作。其次是加大循环经济的科技支撑,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架构的合作,引进专门人才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加大循环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于一些环保产业的投入力度要加大,对一些涉及到环保措施的落实,项目资金要落实到位。招商引资的过程中要把好门槛,各个工业园区都出台了招商引资的具体规定,应该严格按照标准坚决禁止三高企业进入园区。三是要加强法规政策的支持,就是要通过加强立法,不断完善财税政策,以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的标准,依法加强落实循环经济的创建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同时,还要提高公众的参与度,落实项目环评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