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讯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对资源税改革调研工作的领导,按照省财政厅、省地税局文件要求,我市财政局、地税局及时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市财政局明确由副局长刘振录主抓,副调研员刘汉营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税政科开展基础性工作;市地税局成立了以总经济师李丹书为组长,税政等相关科室为成员的资源税从价改革领导小组,抽调主管资源税专业人员开展调研工作。各县区局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资源税改革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次资源税改革调研,我们针对《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中列举名称的21种资源品目,我市的10个品目为重点调研对象,由全市85个矿产开采企业提供2012-2015年度矿产开采量,销售单价,销售收入,应纳资源税,已缴纳资源税、已纳的其他收费、资源税负担率、资源税及其他费负担率等情况。从工作进展情况看,各县区都向市地税局报送了调研资料。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市地税局就全市矿产企业金属、非金属品目的选矿比、建议税率进行了测算,市财政局、地税局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于5月底上报了省财政厅、省地税局。 (方祖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