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多年来,市司法局十分注重加强培训教育,提高鉴定人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每年都先后组织全市40余名司法鉴定人按时参加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切实提高了司法鉴定人队伍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准。同时,还制定了全体司法鉴定人共同遵守的“恪守职业道德、拒绝吃请受贿、抵制虚假鉴定”的行为准则。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司法鉴定的规范发展。各鉴定机构都能根据实际,不断完善和修订规章制度。如法医所对老弱病残上门进行活体鉴定等,方便了当事人,强化了自我管理监督。司法鉴定工作切实做到办事有程序,行为有规范,管理有制度。同时把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落实到市司法局纪检监察责任之中,聘请了10名社会各届人员担任监督员,每年不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征求了监督员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创建文明窗口,树立司法鉴定良好的社会形象。各司法鉴定机构把创建文明窗口作为行风建设的重中之重,突出打造优良的群众服务平台。一是办事制度公开。司法鉴定机构的业务范围、司法鉴定人姓名、性别、职称、执业证号和执业类别、收费标准、鉴定流程、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等“八公开”内容上墙公示,公布了咨询服务热线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二是服务承诺公开。各司法鉴定所在醒目位置公示了司法鉴定服务承诺:其主要内容是依法受理鉴定委托;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严格按照鉴定程序、严格执行鉴定标准实施鉴定活动;出具规范的鉴定文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援助;清正廉洁开展业务,拒绝吃请受贿,抵制虚假鉴定;诚实守信、文明礼貌、服务热情等。三是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在发放鉴定文书时,对服务态度、工作态度、解释说明、工作程序、文书制作、履行告知义务、保密情况、鉴定人出庭情况及鉴定意见采信七个方面进行面对面评价,并定期对鉴定对象进行面对面回访和电话回访。近年来,回访率都在50%以上,司法鉴定结论采信率都在99%以上。四是完善便民措施。对工伤伤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简易案件,建立快速鉴定通道,争取1小时内立案,15个工作日内出鉴定报告;对老病残及60岁以上的老人、有严重疾病、行动困难的群众,采取预约或上门服务的方式进行鉴定。
强化社会责任,积极做好司法鉴定援助工作。优先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交通肇事中被鉴定人、经济困难的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切实、方便、实在的服务。近年来各司法鉴定机构都把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特别是法医司法鉴定所,每年办理的司法鉴定援助案件占到30%,减轻了群众的负担,方便了人民群众。
回顾过去,成效显著,展望未来,任重道远。市司法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陕西省司法鉴定条例》,勇于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及仲裁机构的联系协作,强力推动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维护司法公正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魏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