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收款单是1982-1988年财政部以收款单形式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行的国债,截至1997年已全部到期。由于这部分国债属派购性质,涉及的企事业单位较多,时间跨度大,兑付期几经变化,目前仍有部分单位、个人尚未办理兑付。为了维护国债信誉,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根据上级行的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12年7月30日为尚未办理兑付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集中办理兑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债权单位存在,并持有国债收款单收据联,提供以下材料,可办理兑付。
1. 收款单收据联原件;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经办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关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4.申请兑付单位账户信息(包括开户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等) 并加盖公章。
二、债权单位存在,但国债收款单收据联遗失,提供以下材料,可办理兑付。
(1)债权单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国债收款单收据联遗失原因、金额、经办人姓名、债权单位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2)债权单位出示声明,主要内容:兑付后国债收款单收据联自动作废,如以后产生纠纷,由债权单位负相关法律责任;(3)债权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三、债权单位名称变更,国债收款单收据联遗失,提供以下村料,可办理兑付。
(1)债权单位名称变更相关文件,(2)债权单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国债收款单收据联遗失原因、金额、经办人姓名、债权单位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3)债权单位出示声明,主要内容:兑付后国债收款单收据联自动作废,如以后产生纠纷,由债权单位负相关法律责任,(4)债权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四、债权单位名称变更,但持有国债收款单收据联,提供以下材料,可办理兑付。
(1)国债收款单收据联。(2)债权单位名称变更相关文件。(3)债权单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金额、经办人姓名、债权单位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账号)。(4)债权单位出示声明,主要内容:兑付后如产生纠纷,由债权单位负相关法律责任。(5)债权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五、国债收款单兑付款项的支付方式
国债收款单兑付本息款项一律采取转账支付方式,不直接支付现金。
六、商洛辖内办理国债收款单兑付的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名称及联系电话:
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国库科 电话号码:2388098
人民银行洛南县支行国库会计股 电话号码:7322648
人民银行山阳县支行国库会计股 电话号码:8322269
人民银行丹凤县支行国库会计股 电话号码:3322813
人民银行商南县支行国库会计股 电话号码:6321498
人民银行镇安县支行国库会计股 电话号码:5322566
七、持有应兑未兑国债收款单的单位名单(原购买单位)
商州区:十号信箱商店、省化肥公司商洛工作组、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商县罐头厂、地区工业局、刘湾供销社、大赵峪供销社、城关供销社综合商店、地区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北新街商店、西街百货公司、食盐店、商县饲料厂、西街百货店、商县酒厂、商县商州服装厂、东街百货公司、团结食堂、饮食饭店、北新街商场、杨峪河区公所、杨峪河区财政所、三十里铺财政组、土门庵中学、西荆乡财政组、大荆区派出所、大荆东峪中心小学、大荆镇小学、砚川乡政府、商县萤石矿、商县西街百货商店、地区交通指挥部、商县轻工供销公司、
洛南县:综合公司零售店、古城商业综合批发站、古城批发站分站、淀粉厂、轻工供销公司、洛南木器厂、洛南县陈耳金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