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商洛一级客运站工程BT项目
工程地址:商洛市商州区刘湾办事处侯塬村
投资模式:BT方式
经商洛市交通运输局报经商洛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由商洛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为招标人,拟以BT方式融资建设商洛一级客运站工程项目,工程总估算约5567万元。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投资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商洛一级客运站工程BT项目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19583m2,其中客运站主楼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约9849m2;裙楼为2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约8886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848m2,建筑层数:地下一层,地上12层(详见施工图纸)。
建设地点:商洛市商州区刘湾办事处。
建设周期:540日历天。
工程估算:约5567万元。
二、建设要求
(一)质量、工期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材料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工期为540日历天,工期按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日期开始计算。每提前或推迟一天,奖罚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一。
(二)结算方式:工程量计价依据执行现行《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陕西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和《陕西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材料价格参照执行商洛市造价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期《商洛工程造价信息》。《商洛工程造价信息》中未发布的(或实行暂定价的)材料(或设备)价格由双方共同招标,按照商洛市政府相关规定确定。
回购总价款除按上述现行的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计价规范计算外,另加不高于10.8%的投资回报(含融资成本、管理费等)。投资回报率(含融资成本、管理费等)由投标人自报,可以为负值,在工程验收交付后一次性计入回购总价,分期支付。
(三)回购方式: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进入回购期。在进入回购期30日内,首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5%(合同价款和回购款差额部分的35%在下次付款时补齐);其余回购款按审计部门审核核定的回购总价款20%的比例分三次分别自首付之日起12个月内(前6个月付10%,后6个月付10%)、24个月内(参照第二次支付方式分两次支付)、36个月内付清(参照第二次支付方式分两次支付),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首付之日起36个月内无息退还)。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后两次回购款的利息(利息随同每次回购款同时支付,计息起始时间为首付回购款之日),即首付的35%回购款和第二次的20%回购款不支付任何利息,第三次的20%回购款和第四次的20%回购款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5%工程质量保证金无利息。若逾期不支付,招标人则对逾期未支付部分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支付利息。
(四)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必须将人民币1000万元转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发包人使用的前期费用(工程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前期费用自到账之日起计算利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若中标人不能按上述规定交纳该项资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前期费用和按规定计取的利息,工程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还清相应比例的前期费用。
三、投标人资质及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和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
(二)投标保证金79.9万元人民币、信用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两项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间3日前交纳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中标单位的信用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前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