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柞水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施工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并经招标人批准,对以下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一、工程名称:
柞水县干佑镇七坪幼儿园及辅助用房工程
二、工程地点:
柞水县干佑镇
三、工程概况:
新建幼儿园及辅助用房一栋,框架结构三层,建筑面积892.68m2,工程主要包括土建、电气、给排水等。
四、资金来源:
中央专项资金和县级自筹
五、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六、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请携带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税务登记证⑤安全生产许可证⑥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B证⑦省外企业需提供进陕备案证书⑧市外企业另需提供入商证书⑨企业近三年承接并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两项(以上证件原件备查,复印件三份加盖公章留底)⑩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2日至2013年4月18日(每天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联系人:丁工 029-65610807